退休人員醫保繳費費率可能設定為退休金的2%
- 發佈時間:2016-01-08 07: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 隨著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退休人員不繳費、在職人員繳費的籌資模式已給醫保基金帶來了巨大壓力
◎ 醫保基金是保險而非福利,財政資金為醫保基金無限兜底沒有先例
◎ 退休人員醫保繳費費率可能設定為退休金的2%,即當前在職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約每人每月45元
財政部長樓繼偉日前撰文稱,正在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這一觀點立即引發廣泛討論。有人表示,讓收入不多的退休人員繳醫保,在情感上難以接受;也有人認為,我國醫保基金面臨前所未有的收支壓力,若要維持收支平衡,須改變在職人員為退休人員托底的現狀。究竟該如何看“退休人員繳醫保”這個熱點問題?
自1998年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制度以來,我國始終採用退休人員不繳費、在職人員繳費的籌資模式。這一模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證了退休人員的醫保品質和水準。但近年來,我國人口結構發生了持續而深刻的變化。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28296萬人,其中退休人員7255萬人,這意味著不到3個在職人員正負擔著1個退休人員的醫保,而退休人員仍在快速增加。“城鎮職工醫保基金赤字危機已迫在眉睫,基金增收壓力更加嚴峻。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結余的40%,集中在廣東、江蘇、浙江等東部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處於赤字邊緣。”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朱恒鵬分析説。
面對醫保基金的壓力,有人提出疑問:為何不用財政來兜底?
事實上,醫保基金是保險而非福利,財政資金為醫保基金無限兜底的做法,在國際上也沒有先例。換言之,醫保基金的保險本質,決定了其應由參保人員來承擔義務,享受權利。如果退休職工不繳費,則壓力將全部由在職人群承擔。即便強令財政資金擔下這份責任,最終也會增加全民稅收負擔。
那麼,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是否具有合理性呢?
從國際上來看,退休人員繳費是通行做法。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介紹,目前主要存在三種退休人員繳費的模式:一種是用退休金繳納個人負擔部分,例如法國、德國、日本;一種是工作時預繳一部分用於年老時的基本醫療,但要享有更多的保障項目還須退休後再交一些,例如美國;還有一种家庭醫療保險,例如,南韓、日本等。
從我國情況而言,需進一步實現基金的精算平衡,體現社保的公平本質。2005年到2015年,國家連續11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年增幅達到10%左右,從月每人平均約710元提高到約2300元。而城鎮職工醫保建立時間尚短,存在大批繳費時間很短但已退休的人員,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只需達15年至25年就可退休後不繳費、終身享受醫保待遇,繳費根本無法彌補其醫保支出,失去社保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公平本質。
此外,我國現行醫保制度間存在的差異需要逐步縮小直至融合。目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都採取終生繳費制,即只有當期繳費了方可享受當期的醫保待遇,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卻不繳費。隨著不同制度間的融合,繳費水準、繳費模式、待遇水準等都將進行調整,並趨於一致。
退休人員繳費多少算合理?這也值得推敲。目前我國醫療保險繳費率為工資的8%,其中企業為6%、個人為2%。有一種普遍的猜測認為,退休人員需個人負擔8%。例如,以養老金平均每月2250元為繳費基數,退休人員需要按8%的醫保總費率每人每月繳納180元。“這種提法不符合該政策建議的初衷,也有悖于其他國家退休人員繳費的實踐。”林雙林説,從其他國家情況來看,退休人員只是負擔個人原本需負擔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繳費;我國在居民醫保中也是採取“政府補助+個人繳費”相結合的方式,對於退休的老年人亦是如此。林雙林認為,這一繳費費率可能設定為退休金的2%,即當前在職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約每人每月45元。
綜合來看,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確實存在可能性和可行性,但如果實施這一方案,一些細節問題應該仔細推敲、認真研究。比如,是實行強制還是自願;是否要同步調增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水準,以彌補因醫保繳費帶來的個人負擔等。“還需要進行醫療費用控制方面的改革,例如總額預算,按病種付費等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措施。”林雙林建議説。
不過,對於減輕醫保基金壓力而言,啟動退休人員繳費或許只是“開源”的手段之一,控制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節流”措施也不可忽視。2014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達35312億元,是醫改啟動前(2008年)的2.4倍。“社會醫保制度要可持續,需要將錢都花在刀刃上,該花的要花,不該花的堅決不花。”朱恒鵬説。(經濟日報記者 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