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分類改革大幕終於拉開 將積極實行股權多元化
- 發佈時間:2015-12-30 07:17:0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王斌
作為國企改革的基石,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于昨日聯合發佈《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簡稱《分類意見》)。此前,該《分類意見》已于10月13日經中央深改組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隨著文件的正式發佈,作為本輪國企改革“重頭戲”的分類改革大幕終於拉開。
“國企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國有企業功能定位,這是新時期深化國有經濟改革的邏輯出發點。對於約110家央企來説,這也是其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分類。尤其在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國企分類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出來。”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上證報記者表示,雖然本次《分類意見》未具體説明哪個行業劃歸哪一類,但是有望在未來的實施細則中進一步明確。
《分類意見》提出,立足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不同國有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狀和需要,根據主營業務和核心業務範圍,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這兩類企業在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將會有不同的政策。其中,商業類國有企業要優化資源配置,加大重組整合力度和研發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創新步伐,持續推動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幹企業。
資深國企改革專家張喜亮此前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企分類將是重組整合的重要條件。在國企改革頂層方案發佈後,國企的整合首先要從企業功能分類開始,在分類的基礎上,國企才可實施同業競爭資源、業務板塊的合併。整合應當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更有利於做強最優做大戰略要求。”
具體到組織實施上,將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與分類方案,報本級政府批准;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直接監管的企業,將根據需要,對所出資企業進行功能界定和分類。
值得注意的是,國企分類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意見指出,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結合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承擔的任務和發揮的作用,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適時對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和類別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國務院國資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關於地方企業和金融、文化類企業分類問題。考慮到全國各地國有資本狀況存在較大差異,《分類意見》也給地方操作留下了空間。各地要結合實際合理界定本地國有企業功能類別,實施分類改革、發展和監管。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分類改革,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分類完成後,改革也將分類推進。《分類意見》提出,商業類國有企業要按照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其中,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參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而對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則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援非國有資本參股。對處於自然壟斷行業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原則積極推進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對需要實行國有全資的企業,要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實行股權多元化。
此外,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另據新華社報道,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來,截至12月29日,已有關於混合所有制、國有資本管理體制等細分領域的十個配套文件陸續出臺,另有九個文件即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