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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梳理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看國企改革變遷

  • 發佈時間:2015-12-27 07:28: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12月21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落下帷幕。由於供給側改革的提出,社會各界對於今年的經濟工作會議格外關注。

  從1994年開始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至今,22年間,人們已經習慣於在年終由此尋找下一年中國經濟前行的軌跡。同樣,22年間,國企改革也走過了跌宕起伏的進程。從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到抓大放小,從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到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每個階段國企改革都有不同的側重點,每一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透露出的資訊,也反映了中央對國企改革的基本思路。

  為此,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了22年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下稱公報)中與國企改革相關的內容,試圖把握國企改革脈絡的變遷。

  抓大放小,三年脫困

  從1994年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開始,每一年,國企改革基本上都是公報中不可或缺的內容。

  1994年的公報提出,以國有企業為重點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並且提出了國企改革的具體措施。例如,貫徹落實《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監管條例》;試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範上市公司;調整産業結構,對一部分企業實行關、停、並、轉,建立破産機制;積極解決企業的過度負債問題;妥善分流企業富餘人員。

  而隨後兩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則將國企改革稱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並且要“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彼時,國企經營遇到困難,由此,公報中連續出現“部分國有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不好”等表述。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分析,1992至1994年,國企在3年高投入後,進入了困難時期。“到1997年,甚至出現了國有企業三分之一虧損,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保持平衡的局面。”

  由此,1997年,黨的十五大對深化國企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這一年的公報明確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力爭到本世紀末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初步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首都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戚聿東認為,3年脫困的提出是當時內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這之前,國企普遍虧損,中央雖然意識到國企需要脫困,但是並沒有把它確定為集中的問題來解決。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這對原本已十分困難的國企,可謂是雪上加霜,虧損問題更加突出。在這種背景下,1998年新一屆政府上任後,第一個目標就是3年‘脫困建制’。”

  在這個國有企業改革和脫困的3年目標中,“抓大放小”成為基本思路——以市場為導向,資産為紐帶,通過強強聯合,在一些重要行業或關鍵領域組建一批大型企業集團,同時採取改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的步伐。

  針對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産生的問題,1997年至1999年的公報,反覆強調“實施鼓勵兼併、規範破産、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

  談及“抓大放小”,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表示:“當時國家扶持的主要是大企業,中小企業就徹底放開了,徹底市場化了。當時全國大概有幾十萬家國有小企業民營化,走的是産權制度改革和身份置換的路子。實踐證明,這樣的市場化路子是對的,大多數改制的企業由死變活,正常經營,能夠解除政府對企業承擔的無限責任,也能夠解除企業對員工承擔的無限責任,能夠使企業和員工走向市場。”

  大刀闊斧的3年改革卓有成效,2000年的公報寫道,“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和脫困三年目標基本實現”。一組被廣為引用的數字是,1997年年底,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為16874戶,其中虧損的為6599戶,佔39.1%;到2000年,虧損戶減為1800戶,減少近3/4。

  完善監管體制,集中國有資本

  3年目標完成後,中央對國企改革的表述也發生了變化。“加快轉變企業經營機制,鞏固和擴大國有企業改革和脫困成果”成為國企改革的新目標。

  2000年公報、2001年公報針對國企的側重點隨之改變。“推進規範的公司制改革,推動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國有資産管理,建立規範的監督機制,落實保值增值責任;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成為這一時期國企改革的主要任務。

  從2002年開始,國企改革話題在公報中漸漸退居幕後。以往公報對國企改革的大段描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句話的簡單提及。2013年的公報,甚至都沒有提到國企。

  戚聿東將這一時期國企改革力度減弱的原因歸結于“新國企現象”。“2003年國有企業普遍脫困以後,新國企現象出現了。國有企業的産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市場壟斷程度進一步加大,國有企業提前進入‘小康’。”

  周放生分析,“從2002年開始,整個國民經濟處於上升期。從國企本身來説,歷史包袱得到了一部分解決,大量中小企業走向市場。前一時期的改革,為後來企業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從2002到2012年,國企發展進入了黃金10年,經濟效益逐年提高。大家覺得,國企好了,還需要改革嗎?”周放生説。

  但是,李錦強調,其實在2007年以後,國企的形勢就不大好了。2008年和2009年的經濟刺激,國家投入的4萬億元有很多都投到了國企。從表面上看,國企效益的增長延續了下來,“但3年刺激期過去後,國企的經營形勢沒有根本改變。這一段的擴大生産,加劇了産能過剩”。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在這一時期提到國企改革的9份公報中,“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的戰略性調整;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發揮國有企業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等,成為這一時期國企改革的重點任務。

  戚聿東認為,這一階段國企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國有企業要發揮對國有經濟的領導作用。

  “2006年,國務院國資委強調國企應該重點控制六大領域和國企要起骨幹作用的10多個産業,明確了國有資本需要集中的領域。”戚聿東説,“國資委成立以後,在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加強國有企業産權管理體制、探索國有資産的分級監管體制方面,確實做了大量工作。”

  不過,戚聿東表示,國資委成立以後,改革的重點放在國資監管體制上,對國企改革的力度變小了。“站在企業的角度,如何進一步放權,提升活力這方面做得很不夠。”

  改革再出發,供給側是重點

  2014年,國企改革在當年的公報中被重新提上日程。公報説,“推進國企改革要奔著問題去,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為中心,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建立産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2015年,國企改革進入提速階段。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公佈。隨後,《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等9個配套文件也陸續出臺。

  實際上,2015年公報只有一句話的內容涉及國企改革——“要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

  然而,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均表示,無論是公報中提及的供給側結構改革,還是其強調的“去産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都與國企改革有著莫大關係。

  “2015年是國企改革年,2016年是供給側改革年。”李錦認為,接下來,“供給側改革要和國企改革結合起來,以供給側改革為主體。一手抓産權為主的國企改革,一手抓供給側改革為主的結構改革。”

  李錦認為,即便是公報中關於國企改革的兩點表述,也與供給側改革關係密切。

  “投資運營公司是結構問題,以行業為主成立投資運營公司,投資運營公司的主要任務是三個一批,重組一批、清退一批、增加一批。壟斷行業改革主要是指資源性行業,資源性行業主要都是國企,其中很多是産能過剩和虧損的。將來這些國企要放下包袱,把門打開,讓民營企業進來。”李錦説。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雖然2015年公報第一次提出了供給側改革,但是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問題化解産能過剩,早在2009年的公報中就已出現,並且在之後幾年的公報中被多次提及。

  戚聿東認為,之前化解産能過剩的措施主要還是從需求側方面著手。“每次出現産能過剩,就會用刺激投資、擴大消費、出口退市、政府補貼的方式開拓市場。2008年,鋼鐵産業過剩,但還是上了不少鋼鐵項目,甚至有些部委流露出不上項目投資怎麼辦的想法。這是用需求來帶動經濟上行,還是需求側的管理模式。”

  因此,“國家適時提出要開始供給側改革。”戚聿東説,“如今,不應再用製造更大過剩的方式解決當下的過剩問題。”

  在李錦看來,今後的國企改革,首先要做好“三個一批”——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至於去産能和解決僵屍企業問題,則可以通過關停並轉、重組合併、更新産品和技術、擴大出口、加快産能輸出等五大路徑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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