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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個稅改革低收入人群稅負降低 並非提高起徵點

  • 發佈時間:2015-12-21 07:49:52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漫畫:朱慧卿

  近日有媒體報道,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財政部稅政司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據悉,個稅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於關係每個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民眾有何看法?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191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0.6%的受訪者對自己的個稅繳納情況有所了解,79.5%的受訪者對正在醞釀的新個稅改革方案有所期待,68.7%的受訪者認為個稅方案應隨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而適時調整,57.3%的受訪者建議降低稅率、調低工薪階層的稅負。

  受訪者中,34.6%的人來自民企、私企,20.8%的人來自國企、央企,16.5%的人來自國家機關、事業單位,15.3%的人來自外企、合資企業,6.6%的受訪者是個體戶;來自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的佔32.8%,來自其他新興一線城市的佔8.2%,來自省會城市或直轄市的佔23.7%,來自二三線城市的佔26.7%,來自縣城、鄉村的佔8.0%。

  50.6%受訪者對自己個稅繳納情況有所了解

  調查中,50.6%的受訪者對自己的個稅繳納情況有所了解,31.7%的受訪者對自己個稅繳納情況了解程度一般,17.7%的受訪者不了解。

  在武漢工作的張坡對自己的個人所得稅扣繳情況比較清楚。“我工資每月6500元,另外還有飯補、話補、出差補貼等,每個月出差天數不同,補助也不同,平均下來差不多是2000元,五險一金交1430元。個人所得稅每個月都有變動,上個月我工資單顯示扣了190多元,能拿到手的錢不到7000元。加上我老婆的收入,我們家的月收入也就是1萬元出頭”。

  張坡告訴記者,扣除贍養老人和撫養孩子的費用,以及家裏的基本生活開支,每月結余約為2000元左右。“聽説新的個稅改革可能會按家庭計徵,我希望可以把贍養老人和撫養小孩的因素考慮進去,有利於減輕家庭的負擔。”他説。

  調查顯示,對於現行的個稅徵收方案,44.6%的受訪者表示滿意,38.5%的受訪者認為一般,16.9%的受訪者不滿意。

  在陜西西安從事會計工作的鄭茵表示,自己工資收入不高,每月繳納的稅額為幾十元,所以對於個稅方案的調整並沒有太多的切身感受。不過她也表達了對以家庭為單位計徵的方案的期待。“我掙得不多繳的稅少,我老公掙得多繳的稅多,但是站在家庭的角度我們可能不該繳這麼多稅,所以按家庭計徵對於我們來説更合理。”鄭茵説。

  調查中,79.5%的受訪者表示對新個稅改革方案有所期待,其中23.5%的受訪者非常期待,56.0%的受訪者比較期待。

  70.0%受訪者認為當前工薪階層稅負偏高

  現行個稅徵收方案主要存在哪些問題?70.0%的受訪者認為工薪階層稅負偏高,53.2%的受訪者認為現行個稅方案沒有考慮物價、家庭等複雜因素,43.1%的受訪者認為分類徵收簡單、缺乏公平,38.5%的受訪者認為個稅起徵點過低,16.0%的受訪者認為徵收制度滯後。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稅務系主任劉穎認為,個稅改革的方向主要是凸顯公平。“現在分類徵收的模式更多地體現的還是效率。因為分類徵收比較方便源泉扣稅,在效率方面的作用會強于公平。”劉穎表示,從個人所得稅角度來説,綜合徵收的方式應該比分類徵收要公平,這是肯定的。

  對於民眾期待的按家庭徵收的方式,劉穎表示現階段很快以家庭為單位徵收還存在很大的難度。“目前資訊不對稱使得稅務機關把握不了相關的資訊。以家庭為單位徵收會有很多複雜的情況。”劉穎舉例,比如年度中間出現夫妻雙方離婚的情況,或者出現離婚又再婚的情況,歸類到哪一個家庭也是一個問題。

  針對有受訪者表示免征額性質的費用扣除(即“起徵點”——編者注)過低的情況,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告訴記者,提高起徵點肯定不是未來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的總體框架下去設計具體方案。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表示,提高起徵點絲毫不能解決問題,而且可能把現在的不公平變成更大的不公平,也背離了個稅改革的方向。

  施正文舉例:“扣除三險一金以後,現在3500元以下不徵。假定工資、薪金所得為5000元的人,在扣除3500元後,對1500元徵稅,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45元。假設現在把3500元提高到6000元,那麼工資薪金為5000元的人不需要繳45元的稅。但對於月收入為9萬元的人,起徵點為3500元時,他的應納稅所得額是86500元(90000減去3500),適用45%的最高稅率,應納稅額為25420元(86500×45%-13505)(此為個稅計算公式——編者注)。提高到6000元的起徵點時,他的應納稅所得額是84000元(90000減去6000),適用稅率不變,應納稅額為24295元(84000×45%-13505)。這樣在提高起徵點到6000元後,月入90000元的人的應納稅額比起徵點為3000元時少繳了1125元。你説提高起徵點後誰更受益?哪個少繳的稅多?”

  施正文認為,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提高起徵點後收入越高的人少繳的稅越多,在分配調節上會起反作用。同時,現在的起徵點僅僅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對於沒有工資收入的人會非常的不合理。而且起徵點的規定不單單是一個數字,和我們的稅率結構還有很大關係。在分類徵收的情況下,不考慮個人和家庭因素單純説提高起徵點,會造成更大的不公。不僅不能真正解決低收入群體稅負重的問題,而且對低收入人群會更不合理。

  調查中,68.7%的受訪者認為個稅方案細則應隨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而適時調整。

  “目前國內的費用扣除項目是比較單一的,扣除的是‘養家糊口’最基本的生活費。結合現在放開二孩的大背景,現階段個人所得稅的扣除確實是有必要進行調整。”不過,劉穎認為,談論免征額性質的費用扣除標準一定要站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來説,要在非常嚴謹的測算的基礎上再去討論是高還是低。

  劉穎告訴記者,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公佈之前,她曾帶領研究生對北京地區做過測算,在不考慮未來物價上漲的因素下,測算出來的標準為3300元。“政府還考慮了未來物價的因素,有一個放寬度”。

  57.3%受訪者希望降低工薪階層稅負

  對於有媒體稱財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個稅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施正文表示,今年年底個稅改革方案提交國務院有難度。“據我了解,主管部門著手起草方案的時間並不長,同時涉及的問題也非常複雜”。

  施正文表示,個稅改革方案目標提了很多年,但是需要先理清一些問題,定好大的框架,才能有具體的詳細內容。“個稅改革是分兩步走的。一是要先有綜合稅制改革方案,即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稅制度。這個方案會比較具體,然後按照程式再擬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草案,報人大通過才能實施。個稅的改革要通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來進行。”施正文説,目前正在討論研究的是綜合稅制改革方案。而不是個稅法的修訂草案。

  對於改革的時間表,施正文認為個人所得稅改革從方案到實施還有比較長的路要走。因為它的牽扯麵廣,是稅法裏最重要的難度最大的一項改革,涉及現代國家治理問題,是超越稅改意義的一項改革,從醞釀方案到最後法律出臺一定會經歷較長的時間。“整個過程既要積極推動,也要週密考慮、穩步推進,時間會長一些”。

  劉劍文表示,目前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劃分到綜合徵收範圍沒有問題,但對於其他類別的個人所得是否應劃分到綜合中,還需進一步討論研究。“不過提低、擴中、調高的大方向還是清楚的”。

  受訪者對個稅改革有哪些建議?調查顯示,57.3%的受訪者期待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54.6%的受訪者認為應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稅收的調節和監管;46.0%的受訪者認為應通過個稅調整,進一步讓利於民、藏富於民;44.2%的受訪者建議應以家庭為單位計徵個人所得稅;32.8%的受訪者認為稅率計算應儘量簡單、徵收透明、方便。

  施正文認為,改革後,低收入人群稅負勢必會降低,但不是通過提高起徵點這種方式。他認為可以適時調整稅率結構。“比如工資、薪金所得,將3%稅率適用的應納稅所得額調高。現在是應納稅所得額1500元適用3%的稅率,我認為可以提高到3000元或4000元,適用3%的稅率,這樣就降低了低收入人群的稅負,對低收入人群更合理”。

  劉劍文強調個人所得稅改革不是孤立的,要放到整個大環境去考慮。“從整體推進的過程,從公平正義,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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