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TPP協定達成對中國影響有限
- 發佈時間:2015-10-07 07:2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5日宣佈,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12個國家成功結束“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談判,達成TPP貿易協定。那麼,TPP協定的基本內容是什麼?談判結束後,還面臨哪些挑戰?這項協定對中國經濟將産生什麼影響?
12個國家達成TPP協定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最初由智利、新加坡、紐西蘭、汶萊于2005年發起,其最重要的特點是相互取消關稅。由於最初參與方經濟體量較小,這一協定原本少人關注。2008年美國宣佈加入,提出要創建一個高標準、更廣泛的地區合作協定,此後熱度漸高。澳大利亞、秘魯、越南、日本等國在此後幾年陸續加入。
此次達成TPP協定的共有12個國家: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越南、紐西蘭、智利、墨西哥和秘魯,其經濟規模佔全球經濟總量的40%。
TPP協定包含大量法律條款,包括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採購、智慧財産權、勞工、環境等30個章節,其中農産品市場準入、汽車業原産地規則、制藥業智慧財産權保護是此前多輪談判的主要焦點。經過激烈博弈,各方最終達成妥協,成功結束TPP談判。依據協定,相關國家間約1.8萬種商品的關稅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逐步減少或完全取消。
TPP協定可能造成新的不平衡和不確定性
與現有一些多邊自貿安排相比,TPP談判的重點在於標準和規則的制定,並希望以此為樣本重塑亞太乃至全球貿易規則,因此追求“全覆蓋”和“高標準”是其顯著特徵。
不過,TPP協定可能造成新的不平衡和不確定性。在TPP談判參與國中,既有美國、加拿大這樣的發達國家,也有汶萊、越南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不少專家指出,TPP要求顯著地減少貿易保護,限制對外國投資者的監管,對政府採購採取所謂機會均等原則,並對金融自由化設立高標準,超越了不少發展中國家所處的發展階段,也很可能超出了它們本國企業所能承受的範圍。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羅斯福研究所經濟學家亞當·赫什近日也聯合撰文指出,TPP協定的談判過程有很多大型商業遊説集團的身影。從專利藥品壟斷權、投資者-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等內容來看,美國主導的TPP協定實際上已與“自由”貿易無關,而更多是關於“人為操作”的貿易——由主要受益者挑選有利可圖的公司和産業。
TPP短期內將對中國外貿形成衝擊
TPP談判結束後,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這份協定是當前亞太地區重要的自貿協定之一。中方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有助於促進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制度建設均持開放態度,希望協定與本地區其他自由貿易安排相互促進,共同為亞太地區的貿易投資和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目前中國尚未加入該協定,但未來不排除中國在適宜的時候提出加入。從短期看,該協定或對中國的對外貿易形成某種程度的衝擊,但從長期看,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任何一個多邊貿易安排都無法將非協定國家和地區排除于國際貿易體系之外,否則其自身發展將大為受限。
近年來,隨著中瑞、中韓、中澳自貿協定簽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加快推進,上海自貿區等試點不斷發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談判和亞太自貿區建設穩步前行,以及“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推進,中國呈現出深層次、高水準、全方位的對外貿易開放格局。不少專家指出,TPP協定達成對中國的預期影響有限。
從世界貿易演進看,全球貿易格局始終處於動態之中,有其自身規律可循。當今,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安排發展迅猛,成為經濟全球化深度發展的重要推手。中國將繼續致力於達成高水準的雙邊和區域自貿安排,不斷完善開放型經濟新機制,為産業升級、結構調整和創新發展注入持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