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接受貿易便利化協定 外貿成本或降一成以上
- 發佈時間:2015-09-07 07:18:1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接受貿易便利化協定 外貿成本或降一成以上
9月4日,中國正式接受WTO《貿易便利化協定》(以下簡稱《協定》)議定書,成為第16個接受該協定的成員。
根據國際相關測算,有效實施《協定》將使發達國家貿易成本降低10%,發展中國家成本降低13%~15.5%。《協定》實施最高可使發展中國家出口每年增長9.9%(約5690億美元),發達國家增長4.5%(4750億美元),帶動全球GDP增長9600億美元,增加2100萬個就業崗位。“貿易便利化的作用類似于關稅下調,而目前關稅下調的空間非常有限。”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宏結認為,“可以預見,貿易便利化帶來的整體收益甚至會超過削減製成品關稅的收益,這將有助於中國企業減少貿易成本,實現全球資源的有效配置。”
倒逼口岸通關改革
按照《協定》相關條款,其目的在於建立“單一窗口”以簡化海關及口岸通關程式、提高跨境貿易效率、提升全球貿易額。而在國內欲使《協定》落地,深化口岸現代化改革成為議程之一。
按照《協定》提倡的口岸行政管理“單一窗口”制度,各成員“應努力建立單一窗口,使貿易商通過與主管機構的單一接入點提交進口、出口及過境的單證或數據要求”,“成員應保證其負責邊境管制和貨物進口、出口及過境程式的主管機關相互合作並協調,以便利貿易”。《協定》承諾,對與跨境貨物運輸相關的成本和管理費用作出較大幅度削減,特別是對於發展中成員而言,預計這種貿易成本的削減幅度可能達到15%。
而事實上,在當前口岸管理制度下,按照《協定》的要求,通關效率仍有待提高。“我國目前的口岸制度包括海關、邊防、商檢、檢疫、海事等多部門,是互不隸屬的多頭管理體制,與協議的上述要求不相符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楊榮珍認為,“現實中企業完成通關流程往往要多次往返不同的部門之間,不僅需要重復填報資訊,而且易導致不必要的差錯,通關效率不高。”
因此,將多頭管理體制合併到單一窗口下,成為我國現行口岸行政管理制度進行改革的目標之一。
而在今年以來不斷出臺的通關制度改革政策實施下,一體化程度亦在不斷強化。據前不久在青島召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階段性總結評估工作會議透露,自5月1日改革正式實施以來,絲路經濟帶沿線山東、河南等9省區青島、鄭州等10海關共接受一體化報關單121萬票,沿線參與跨關區申報的企業已增長至51566家,改革紅利疊加效應逐步釋放。經測算,改革後企業通關物流成本降低20%-30%。
進出口貨物更便利
“對中國企業而言,進出口貨物將變得更加便利。”商務部稱,《協定》要求成員公佈進出口程式資訊,中國企業能夠從網際網路快速獲取進口國海關程式要求;《協定》還允許貿易商在貨物抵港前向海關等口岸部門提交進口文件,並在貨物的稅率和費用最終確定前,允許貿易商在提交保證金的情況下放行貨物等,這些措施都將有助於加速貨物的放行和結關。
作為WTO成立近20年來達成的首個多邊貿易協定,《協定》是多哈回合談判啟動以來取得的最重要突破。
今年9月4日,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特命全權大使俞建華向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羅伯特·阿澤維多遞交接受書,標誌著我國已完成接受《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的國內核準程式,成為第16個接受《議定書》的成員。
此前商務部披露資訊顯示,《協定》共分3個部分、24項條款。第一部分規定了各成員在貿易便利化方面的實質性義務,涉及過境自由、進出口規費和手續等內容;第二部分規定了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國家在實施第一部分條款方面可享受的特殊和差別待遇,主要體現在實施期和能力建設兩個方面;第三部分規定了機構安排等內容。
商務部表示,《協定》的生效和實施將便利各國貿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動世界貿易和全球經濟的增長。對中國來説,不僅將有助於中國口岸綜合治理體系現代化,還將普遍提高中國主要貿易夥伴的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中國産品出口並營造便捷的通關環境。
貿易便利化的19年
◎1996年的新加坡部長級會議上,貿易便利化議題被列入WTO工作日程。但此後進展緩慢。
◎2004年10月,貿易便利化談判組成立,談判正式啟動。
◎2009年12月,《貿易便利化協定》文本草案形成。
◎2013年12月7日,巴厘部長會議通過決定,結束《協定》談判。
◎2014年11月,世貿組織宣佈通過該《協定》。
◎2015年7月31日,本是《協定》生效程式的第一個截止日期,但因種種原因,議定書的通過時間比原計劃晚了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