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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叔”落馬記:副處幹部斂財超1.3億

  • 發佈時間:2015-08-17 07:19: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長張新

  受賄1.24億元,貪污1053萬元,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長張新——一名副處級幹部,因瘋狂斂財博得杭州“房叔”的大名。

  2014年9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依法判處張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起小官巨貪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或許,在正義之錘敲響的那一刻,張新還是無法相信,自己監守自盜、精心謀劃的“饕餮盛宴”,竟然毀於一次例行的審計。

  消失的檔案

  2010年10月,審計署組織對18個省(市)的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根據安排,由長沙特派辦負責對浙江省杭州市2010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進行審計。

  此次審計的重點內容是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房的投資、建設、分配、後續管理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審計組的主要任務是,在摸清杭州保障房總體情況的同時,突出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審計,促進住房保障政策落實,維護群眾住房保障權益。

  在審計資金使用情況時,審計人員發現了一個疑點——杭州市近年來有大量的廉租住房建設資金被投入危舊房改造項目。

  隨後,審計人員跟蹤資金流向,發現杭州市房管局動用廉租住房建設資金購置了大量拆遷安置房。而檢查購置明細時,細心的審計人員發現,市房管局在A小區購置的拆遷安置房金額達到2.29億元,購置價格也遠遠高於其他房源,單價更是達到7300元/平方米。

  憑藉多年的保障性住房審計經驗,審計人員覺得其中必有蹊蹺。審計組鎖定A小區項目這一目標,立即兵分兩路,一組前往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的開發公司了解基本情況,另一組則前往市房管局調閱該項目詳細的房産拆遷檔案。

  於是,就有了審計人員和時任房管局副局長張新的初次交鋒。當審計人員提出要求查閱A小區項目的房屋拆遷檔案時,張新卻答覆該項目未要求歸檔,沒有檔案。這顯然有悖常理,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城市拆遷檔案必須歸入市房管局保存。

  審計人員決定自行前往房管局檔案館調閱檔案,然而檔案館工作人員卻聲稱,負責檔案管理的同志生病休假,需要一個月後才能上班。

  調閱檔案只是審計檢查的常規做法。房管局相關人員的搪塞阻撓,反而引發了審計人員的懷疑,莫非這消失的檔案背後,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為了避免再生枝節,審計組要求房管局主要領導配合,並連夜前往檔案館,取得了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的所有房産拆遷檔案。

  違規項目有隱情?

  就在審計人員取得檔案資料的同時,前往項目開發公司現場的另一組審計人員也有所收穫。

  他們發現,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涉及的原土地所有者,即被拆遷方,竟然就是發起成立項目開發公司的兩傢俬營企業甲公司和乙公司。

  審計人員馬上聯想起檔案中的記錄,在A小區安置房項目拆遷過程中,項目開發公司共支付甲公司和乙公司拆遷補償款1.6225億元。

  為什麼在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中,開發商恰好是被拆遷方呢?開發商又是如何取得A小區項目的開發權?鉅額拆遷資金左手倒右手的背後又有什麼隱情?疑點叢生,審計組感覺到這絕對不是一起簡單的資金挪用事件。

  審計組隨即展開了閉門討論,商定從兩個方面深入追查,一方面,調查該項目開發商的開發資質以及項目的審批程式是否存在違規之處;另一方面,直奔主題,調查鉅額拆遷補償金是否真實、合法。

  審計人員來到杭州市建委,相關工作人員稱,A小區項目的建設審批手續市房管局的張新最清楚,因為張新當時擔任市建委住房開發處的處長。

  再一次,審計人員與張新短兵相接。在這次談話中,張新對有關的情況要麼“記不清”,要麼“不太熟悉”。

  當被詢問到“項目開發公司開發項目的土地為什麼在其兩家股東名下”等關鍵問題時,張新的説法是,按照杭州市政策,確實不允許企業利用名下土地自行開發拆遷安置房項目。可是這個拆遷安置房項目有點特殊,因為甲公司和乙公司經營困難,住房困難職工較多,這是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問題而特事特辦的項目。

  探訪“皮包公司”

  審計組決定,既然正面接觸難以奏效,那就另辟蹊徑,從週邊對各個疑點進行突破取證。

  兩家企業是否真的如張新所説是經營困難,住房困難職工較多?審計人員決定對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背景進一步調查了解。

  看到審計人員突然到府拜訪,乙公司負責人董某神色有點緊張。審計人員通過與董某談話、查閱相關財務資料發現,該公司係2005年8月成立,經營規模較小,經營房地産經紀業務,僅有五六名職員,公司財務賬上除了2005年8月一筆300萬元的支出外,其他均為零星支出。

  對於這300萬元支出的用途,董某的解釋是:購買杭州市園林工程公司國有土地上的幾處房産,並租用杭州園林的上述土地。審計人員敏感的神經再次被觸動了,因為這宗土地,正是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的部分用地。

  這正是審計組需要的答案。

  而甲公司的情況也與乙公司的情況類似:2004年8月成立,當月以股權轉讓方式,以1000萬元價格從老的甲公司取得其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所有權。而這片地也正是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的部分用地。

  顯然,並不存在張新所説的困難職工較多、需給予政策照顧的情形。而根據經驗,審計人員也判斷,這兩家公司就是為了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而誕生的。

  鉅額拆遷補償費用弄虛作假

  在調查項目開發公司背景的同時,另一審計小組圍繞拆遷補償費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展開了深入調查。

  思路還是採用證偽的方法。按照杭州市城市拆遷管理辦法測算,A小區地上房屋建築物的平均補償價格約為4000元/平方米。甲公司和乙公司實際獲得的補償費用總額1.6225億元,據此倒推,則該地塊合法産權的建築物應多達3萬多平方米。

  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市房管局的拆遷檔案裏除了一份拆遷補償協議外,並未留有該拆遷地塊的原有房屋建築物的任何資料。“原始的影像資料和檔案、記錄都消失了,其目的顯而易見。”審計人員説。

  為了核實該地塊拆遷前房屋建築物的真實情況,審計人員開足馬力,一方面延伸至規劃部門,查閱當地原來的詳細控制性規劃;另一方面到小區進行實地走訪,詢問附近居民。兩組人員把調查結果相互對照後發現:乙公司地塊為國有劃撥土地,房屋建築面積僅623平方米,其餘均為未獲得産權的臨時建築約2573平方米;甲公司地塊為集體土地,地上建築物為臨時建築約5000平方米。

  異常高額的拆遷補償金背後,果然藏著彌天大謊。

  審計人員根據杭州市城市拆遷標準測算,兩公司獲得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實際成本不超過2000萬元,即使將臨時建築物也視同為有産權的建築、並參照相鄰地段商品房市價計算,其補償金額也僅為8000萬元,兩企業在拆遷安置補償上至少獲利8225萬元。

  層層暗箱操作浮出水面

  企業幕後關係和鉅額資金補償真相被逐漸揭開,但關鍵問題還沒有解決:這些操作的背後,到底存在哪些違規環節,有哪些不為人知的利益輸送,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有了現場調查的結果,審計人員決定殺個“回馬槍”,重新研究、梳理項目資料。他們詳細查閱了該項目2004年以來所有的批復文件、會議紀要,相關項目建設和財務資料,整理相關人員談話記錄,最終梳理、復原了該項目的整個過程。

  原來,在張新的精心策劃下,市建委(張新時任市建委住房開發處處長)違規批復同意甲公司和乙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建拆遷安置房,實際將“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建設主體指定給兩公司聯合成立的項目開發公司。

  此外,張新還協助項目開發公司直接取得房地産開發企業三級資質;並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協助其通過抬高土地補償費、壓低房屋銷售價格的方式排擠競爭對手,確保項目開發公司作為唯一中標單位獲得A小區項目的建設開發權。項目建設過程中,張新還多處違規操作,為項目開發公司提供便利、輸送利益。

  項目建成後,在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已掛牌公告確定銷售基準價格為4900元/平方米的情況下,張新違規決策,導致市房管局分別以6550元/平方米和7300元/平方米的價格從項目開發公司購買拆遷安置房共316套,項目購置總金額2.29億元。此外,張新還協助乙公司低價購買該小區商鋪2000平方米。

  至此,審計組已基本查明:張新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為私營企業牟利,使得甲公司和乙公司通過偽造評估報告等方式至少多獲得土地補償款8225萬元,通過超出基準價銷售安置房的方式多獲利7089萬元,共計1.53億元。

  該案件線索移交杭州市紀委後,經當地紀委進一步調查發現,在A小區拆遷安置房項目中,張新和董某事先達成協定,張新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輸送利益;而董某則將53%的利潤贈送給張新。案發前,張新已實際收取2522.41萬元,並低價騙購商鋪4間,非法佔有公共財産1050.63萬元。同時,市紀委順藤摸瓜,發現張新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從多個項目中受賄1.24億余元,貪污1000多萬元,給國家造成了鉅額損失。

  至此,這起小官巨貪的案件終於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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