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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項收費規定叫停 收費制度改革為市場“清障”

  • 發佈時間:2015-05-20 08:18:51  來源:新華網  作者:韓潔 任峰  責任編輯:金瀟

  記者1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根據國務院部署,我國今年將對清理收費開展專項行動,近兩年各級政府確定取消、停徵和減免的1000多項收費規定是否落實到位將成為督查重點。

  日前召開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肯定前一階段減稅、降準降息等為社會減負舉措取得實效的同時,將下一步減負重點瞄準各種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並提出5月底前要對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作出部署。

  近兩年來,國務院採取了一系列減稅清費措施為企業和群眾減輕負擔,但仍有諸多或明或暗的不合理收費規定仍令許多企業和群眾意見很大,成為影響激發市場活力的障礙。

  目前,不少地方政府收入中,非稅收入依然佔較大比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李紅霞説,過去有一種説法叫“稅不夠,費來湊”,在稅收法定成為原則的背景下,不進一步規範收費,企業的稅收負擔可能不會減輕。

  對此,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清理收費並改革收費管理制度,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減輕企業負擔、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

  樓繼偉透露,過去兩年來各級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費的措施,收費大幅削減、規範性明顯提高。在此基礎上,今年將開展清理收費專項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強制壟斷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再取消、降低一批不合理收費;加快建立完善監管機制,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對依法合規收費,建立規範、透明的管理制度。

  此次專項行動,標誌著我國收費管理制度改革的縱深推進。按照部署,對於已叫停的千余項收費規定,將通過中央和地方政府自查和督查,確保全部落實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變換名目繼續收取。

  同時,凡沒有法律規定依據且未按規定批准、越權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堅決糾正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為。

  樓繼偉説,凡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也將全部取消,嚴禁行業協會商會打著政府旗號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嚴禁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或贊助捐贈等行為。

  此外,還將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並整合重復設置的收費基金。對收費超過服務成本的,要降低徵收標準。結合稅制改革,依法將具備稅收性質的收費基金改為稅收。

  對於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收費基金,樓繼偉表示,將建立清單並向社會公佈,清單外一律不得收費。還將強化舉報機制,曝光亂收費的典型行為,並嚴肅追究責任,使廣大企業不受滋擾、致力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在落實稅收法定的同時,我國應通過制訂行政收費法等方式,對收費許可權、原則、程式以及監督檢查作出基本規定,加快推進“收費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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