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局長:存款利率完全放開條件已成熟
- 發佈時間:2015-05-11 07:42: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此次利率調整體現了貨幣政策的穩健性。0.25個百分點的調整幅度反映出儘管經濟下行存在較大壓力,但我們具備挖掘經濟潛力,形成新型經濟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的發展空間
當前,利率市場化已經到了最後一步。從存貸款市場情況看,完全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時機、條件已經成熟
今年以來,央行兩次降準、兩次降息,是否意味著貨幣政策走向寬鬆?在降息之後,如何保障資金流向實體經濟?與降息相結合,央行進一步將存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至基準利率1.5倍,存款上限完全放開是否已經不遠?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
記者:今年央行降準降息的頻率較高,一些人認為,當前的貨幣政策正在走向寬鬆,還有人提出了“中國版QE”的説法,您怎麼評價?
陸磊:綜合考慮價格因素後的實際利率水準,此次利率調整體現了貨幣政策的穩健性。0.25個百分點的調整幅度反映出儘管經濟下行存在較大壓力,但我們具備挖掘經濟潛力,形成新型經濟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的發展空間。
當前,我們有通過名義利率適度下調以實現實體經濟部門的實際融資成本穩中有降的客觀需要。2015年一季度以來的經濟運作所面臨的下行壓力、物價總水準保持低位,都決定了需要適度下調名義利率,以此穩定實體經濟運作預期。
此外,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同步下調0.25個百分點,可以起到對市場預期的預調與微調作用。利率政策作為傳統貨幣政策工具,其運用意味著政策空間依然存在,通過降低融資成本以改善實體經濟部門財務狀況的政策效果顯然可以預期。
而當前所謂“中國版QE”的説法是建立在傳統貨幣政策工具失靈、缺乏操作空間的基礎上,與近期中國貨幣政策量、價工具組合綜合運用具有較大餘地不符。
此次降息與解決地方債問題也沒有直接關聯。降息是一種宏觀調控手段,更多考慮經濟增長、物價、就業和國際收支等方面的因素。而地方債則更多和金融市場流動性、金融機構預期及金融機構在持有不同類別金融資産中的匹配有關聯。從總體上看,在基準利率降低的情況下,市場總體流動性將更加寬鬆,各方融資環境將得到好轉。
記者:您如何看待前期降準降息的效果?在量、價工具結合使用的背景下,該如何進一步疏通資金流向實體經濟的渠道?
陸磊:任何一個經濟政策出臺都是有時滯的。此次的降息也不可能在明天就對實體經濟産生效果。如央行基準利率雖然降了,但債券發行需要一個過程;再如,利率雖然降了,但是商業性金融機構重新定價也需要一段時間;此外,此前已簽訂的貸款合約也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重新定價。因此,未來一段時間,近期的降準降息仍然能夠從整體上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疏通資金流向實體經濟的渠道是複雜的綜合性工程,需要宏觀調控政策工具、宏微觀政策工具發揮組合拳作用。在經濟下行時,逆週期的宏觀調控政策,需要跟順週期的商業金融資源配置行為之間相平衡。不僅需要貨幣政策,還要有信貸政策;不僅要有總量政策,還要有結構性政策;不僅要有宏觀調控,還要有監管性政策,相互配合。
宏觀調控政策工具需要發揮組合拳作用。利率政策僅僅是宏觀調控政策的逆週期調節工具,對預期的引導還需要財稅、産業、區域政策對金融部門和實體經濟進行引導,僅有融資成本降低是不夠的,還需要形成融資的有效需求,以實現金融資源存量和增量的優化配置。
宏微觀政策工具需要發揮組合拳作用。利率政策引導社會融資成本降低還需要有效的金融監管政策和激勵金融創新的法律發揮加以配合,如擴大直接融資佔比,發揮金融創新在企業和技術創新中的作用,降低經濟部門對短期宏觀調控政策的過度依賴,在穩增長的基礎上,實現中長期的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
從資金的使用方來看,如果是處於産能過剩、夕陽産業的實體經濟,如果僅僅指望宏觀調控政策使得自己生存狀況變好,是不可能的。在此情況下,市場主體要有主觀能動性,要充分考慮如何配置自己的金融資源。做正確的事,則應該獲得更多的金融資源支援、獲得更低融資成本的支援;做錯誤的事,只是把矛盾進一步後移。
記者:在上一次存款利率浮動上限擴大至1.3倍後,不少的金融機構距離上限還有一定的空間,為何此次又擴大至1.5倍?您認為存款利率上限放開是否已經時機成熟?
陸磊:這與機構是否用足空間無關。當前,利率市場化已經到了最後一步。從存貸款市場情況看,完全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時機、條件已經成熟。
目前,進一步放寬利率浮動區間,可以給商業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奠定良好的內外部基礎。外部基礎就是它更加安全,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的正式公佈為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進一步擴大,甚至全面取消浮動區間塑造了微觀體制機制保障。在確保存款人安全的前提下,金融機構可以擁有更為廣闊的自主定價空間,使市場供求在金融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內部基礎則是,金融機構應該有自主定價的空間和能力。如果限定了浮動範圍,那麼自主定價的空間是比較小的。從近期數據看,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30%的存款利率上浮區間內並未採取“一浮到頂”的做法,上浮50%有利於金融機構和客戶綜合評價自身承受力實現市場定價,交易雙方關切點勢必從基準利率轉向風險溢價。可以説,從存貸款市場情況看,完全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時機、條件已經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