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評級亂象叢生 政府甩賣仲介公司成利益掮客
- 發佈時間:2015-04-23 07:11:5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仲介公司成了評級“掮客” 報價過低攪了業內秩序
政府評級甩出“跳樓價”意欲何為
專家稱萬億地方債發行亟須建立成熟評級市場
一萬億置換債的出場讓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面臨更多挑戰,而作為發債前提的地方政府信用評級體系尚處於“學步”階段。《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安徽、山西等省份的政府評級費用甚至無法覆蓋評級機構成本,一些仲介公司受地方政府委託選定評級機構暗藏玄機,中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市場可謂亂象叢生、舉步維艱。
此前,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金誠”)中標“2015年安徽省政府債券信用評級項目”,評級總費用5萬元。而最近,東方金誠又以8萬元中標山西省政府債券信用評級項目,再次在市場上引發震動。
多位評級業人士介紹,一般給工商企業的評級收費沒有低於25萬元的,5萬元以及8萬元的費用實屬非常低。“有可能連評級人員的差旅費用成本都無法覆蓋。”一位評級公司人士坦言。
據介紹,2005年之後評級市場逐漸活躍起來,也非常混亂,壓低價格、惡性競爭的情形層出不窮,那時候5萬元的評級收費不在少數。後來,監管部門召集幾大評級公司制訂了自律公約,規定主體信用評級收費和債項信用評級費合計不低於25萬元。
當時在現場的知情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山西省的招標過程有兩輪報價,第一次東方金誠報價15萬元,第二次估計報價下降到了8萬元。
對此,山西省財政廳相關人士説:“財政廳委託了一個有採購資質的公司作為仲介,按照採購程式招標評級機構。山西今年是第一年做,不知道評級機構的工作量有多大,不清楚價格是不是低於成本。”
東方金誠回應《經濟參考報》記者:“作為獨立第三方的評級公司,對於非營利性的地方政府,秉承服務於公、讓利於公的原則,東方金誠對地方政府的評級更多體現為作為評級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東方金誠還表示:“我公司對地方政府信用風險做了深入研究,目前完成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政府信用風險研究工作,這不但為我公司開展政府發債評級工作奠定了技術基礎,而且也有效地降低了評級作業的邊際成本。”
一位評級公司人士表示,評級不同於一般的商品,若完全參照價格因素,採用招標的方式,則整個行業可能陷入價格競爭之中,破壞整個行業的秩序。“東方金誠如此低的報價主要目的可能是為了爭搶到更多的市場機會,但是這種方式打破了這個行業持續多年的內在平衡。”該人士表示。
《經濟參考報》記者查閱相關評級招標文件獲知,在部分省份的招標文件中,價格因素在不同省份的考量中所佔比重不同。河北省滿分100分,其中,評級實力15分,評級經驗10分,評級方案65分,價格10分。
而在某些省份,價格因素卻成為能否中標的決定性因素。山西省項目預算金額為25萬元,招標文件顯示,報價服務承諾等不滿足談判文件中的相關要求和超出採購人可接受的偏差範圍的將不能通過基本的符合性審查;文件還明確提出:“本次談判比照最低評審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即在符合採購需求、品質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原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有業內人士提及寧夏的模式比較好,取所有投標機構的價格中位數作為評判基準,越接近中位數的投標者分數越高,這樣就杜絕了低價中標。
除了價格問題,仲介公司受地方政府委託招標評級機構也受到質疑。河北、山西等省採用的是招標公司代理招標的模式。
“一些招標公司採用差價盈利的方式,即政府將本次採購的預算全部打給招標公司,招標公司根據此進行招標,若最終的中標價格低於政府支付給它的價格,則差價都為招標公司的收入。在這樣的模式下,招標公司有動力壓低最後的中標價格。”一個評級業人士説。
山西省財政廳國庫處人士談及具體支付標準稱:“目前財政廳還沒有給仲介公司或招標公司支付費用,付費標準沒有執行之前不方便透露。”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王朝陽稱:“地方財政廳委託仲介機構選定評級機構,中間多了一個代理環節,只要有委託代理關係,就可能出現更多資訊不對稱和利益交換。表面看,這樣做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和評級機構的直接對話,但實際上背後有可能會産生更大的不公平。地方政府也可能把責任、壓力轉嫁到仲介公司。”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發債剛剛在全國鋪開,但整體感覺政府評級的過程還不夠公開透明。“表面上有評級,但實際結果都一樣,不能反映真實信用狀況。要解決這一問題,需加強評級機構獨立性,脫離和地方政府直接的委託關係,可以由財政部委託有信譽的機構,防止地方政府公關。”王朝陽説。
此外,有評級業內人士建議採取雙評級的方式,選擇兩家評級公司,一家委託評級,一家主動評級,根據兩家的評級結果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