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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繼偉:擬規範地方債 是否置換視首批發行情況

  • 發佈時間:2015-03-28 08:00:1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地方債處理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以來一大熱點。財政部部長樓繼偉27日在出席博鰲論壇時指出,目前地方債規模比國債大,財政部有計劃對地方老債進行分類、緩釋和規範,至於是否會批准置換第二個1萬億地方債,則要看今年剛批准置換的1萬億地方債發行情況。

  樓繼偉首先強調,我國總體債務規模可控,按照最寬的口徑估算,2014年底我國債務率不到40%,相比其他國家屬較低。據其稱,目前國債規模將近10萬億元,地方債以2013年6月份審計情況來看,地方政府最終要償還的債務責任在12-13萬億元之間。

  “到去年年底,又過去一年半了。我們統計的結果顯示,有一定的增長,但是增長的速度比我們預估的要低一些。我們正在核實這些債務。”樓繼偉稱。

  近期國務院批准置換1萬億地方債,這一置換規模為2013年6月審計的今年要到期債務餘額的53.8%,今年大致約有1.8萬億元地方債務到期。

  樓繼偉提到,此次置換的想法之一是想通過地方自行發債替換出一部分通過影子銀行融來的高成本資金,影子銀行提供的融資利率偏高,且風險和收益不見得匹配。

  目前1萬億元地方債置換規模已做了分配。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博鰲論壇透露,重慶市獲得了其中的330億元額度。樓繼偉談及置換規模在各地的分配時稱,如果一個地方債務率很高,替換老債的額度就會多,但分配的新債規模就低。

  “我們正在跟全國人大做溝通,今年適當的時候再看各地1萬億元置換債發行情況。我們有準備有可能再進一步替換,對老債進行分類、緩釋和規範,至於新債《預演算法》有新的規定。”樓繼偉説,要看地方債發行情況,然後才敢説有沒有第二個1萬億元地方債置換。

  目前來看,1萬億元地方存量債置換的購買資金大頭仍是來自金融機構。樓繼偉説,其他的購買主體包括個人也可能有一定的比例。

  對於餘下的10多萬億元地方債怎麼處理的問題,樓繼偉稱,“必須予以緩衝的措施,逐步化解風險,把它們的利率降下來,規範這些債務形式。”

  樓繼偉所提規範就是變成真正的債券,擬發行的債券分兩類,一類是一般債券,一類是專項債券,兩類債券都只能用於建設,不能用於一般開支。

  樓繼偉還明確稱,如果地方債出現問題,中央政府不會救助,地方政府可以處置資産用來還債。樓繼偉説,其他大部分國家的政府是負資産,但中國政府有大量的正資産。

  “中央政府也不是不負責任,我們負責監測責任。”樓繼偉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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