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佈PPP合同指南 政府與社會資本平起平坐
- 發佈時間:2015-01-20 06: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為了更好地支援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實際運作,財政部1月19日發佈通知,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並同時發佈了《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
PPP模式是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基於合同建立的一種合作關係。去年以來,國務院、財政部、發改委都針對PPP發佈了指導意見,多個省份也出臺新規力推PPP。
財政部在通知中表示,在PPP模式下,政府與社會資本是基於PPP項目合同的平等法律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權利義務對等,應在充分協商、互利互惠的基礎上訂立合同,並依法平等地主張闔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同時發佈的《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則進一步介紹了PPP項目合同體系,説明瞭各主要參與方在PPP項目中的角色及訂立相關合同的目的,闡述了PPP項目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核心條款以及權利義務安排。
《指南》明確,PPP項目合同是整個合同體系的基礎和核心,政府方與社會資本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PPP項目的交易結構、風險分配機制等均通過PPP項目合同確定,並以此作為各方主張權利、履行義務的依據和項目全生命週期順利實施的保障。
“《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是指導性的文件,並不具法律效力,但能夠為簽訂合同的各方提供參考和指引,政府和社會資本的權利義務由最終簽訂的合同進行約束。”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説。
財政部要求地方財政部門高度重視PPP合同管理工作,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PPP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對PPP合同的起草、談判、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直至失效的全過程管理,通過合同正確表達意願、合理分配風險、妥善履行義務、有效主張權利,是政府和社會資本長期友好合作的重要基礎,也是PPP項目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財政部強調。
財政部要求,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允許政府和社會資本依法自由選擇合作夥伴,充分尊重雙方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的契約自由,依法保護PPP項目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共同維護法律權威和公平正義。
財政部也明確了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管理者,在PPP項目中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問題,要求各地建立履約管理、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架構,優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PPP項目合同中除應規定社會資本方的績效監測和品質控制等義務外,還應保證政府方合理的監督權和介入權,以加強對社會資本的履約管理。與此同時,政府還應依法嚴格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建立健全及時有效的項目資訊公開和公眾監督機制。
“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切實轉變職能,在不同的法律關係中履行好不同的角色,比如,作為公共産品或服務的購買者,在PPP項目合同中與社會資本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按照合同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在承擔PPP項目的規劃、採購、管理、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中,則與社會資本構成行政法律關係。”劉劍文説。
據悉,財政部將在總結各地實踐的基礎上,逐步出臺主要行業領域和主要運作方式的PPP項目合同標準示範文本,以進一步規範合同內容、統一合同共識、縮短合同準備和談判週期,加快PPP模式推廣應用。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