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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調投資PPP模式值得推廣

  • 發佈時間:2014-12-15 00:30:45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太平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蘇峻

  近日,財政部首次對外公佈了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的30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示範項目,歡迎中外私營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及運營。另一值得注意的事件是,2014年12月舉世矚目的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將正式向北京供水,這項歷經數十載,投資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的偉大工程,將有效緩解我國北方尤其是京津地區缺水局面。作為國家戰略層面的大型投資項目,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已經採用了有效的PPP模式,這對推動其他投資項目有一定借鑒意義。

  2008年10月21日,國務院批准南水北調東線和中線一期工程總投資2320億元,其中東線一期工程497億元,中線一期工程1823億元。總投資2320億元中,1030億元來源於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該基金的徵收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而南水北調工程的投資建設在2014年之前完成。為解決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現金流與工程建設用款時限之間存在錯配的問題,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主導融資工作,由國務院所屬的南水北調辦為償債主體,通過銀行等渠道貸款的方式為工程提供過渡性融資,過渡性融資的還本付息則通過後續年度徵收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在內的中央預算內資金予以償還。

  2007年11月,正值上一個經濟週期的發展波峰,商業銀行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達到了十多年以來的最高峰,為7.83%,而且,市場普遍判斷,貸款利率將繼續向上調整。如何在融資成本高企的情況下,找到期限長、規模大、利率較低的資金,投資于南水北調這個跨世紀民生工程?在財政部的推動下,經多方討論和籌劃,2009年9月南水北調債權投資計劃在太平資産管理公司得以立項。

  根據項目內容,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南水北調工程過渡性資金融資主體;還款來源為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等財政收入;融資資金分年分筆提取,每筆資金融資期限為自提款之日起截至2020年6月30日;融資利率按季度浮動,一、二、三期債權計劃分別為央行長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5%、15%和10%,二、三期設置5%的利率下限;還本付息方式為季度付息。

  2010年6月,太平資産與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簽署《南水北調工程過渡性資金融資合同》,融資金額50億元。2011年3月,雙方簽署《南水北調工程過渡性資金第二期融資合同》,融資金額100億元。第二期債權計劃發行,正逢國家執行緊縮的宏觀調控政策,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國內金融産品的利率同比大幅上升,國務院南水北調辦面臨大型銀行提款困難、中小銀行無法繼續執行貸款合同的嚴峻時期,第二期債權計劃發行亦困難重重。在此背景下,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出資認購51億元,為南水北調工程提供融資服務。

  經財政部同意,南水北調辦將保險債權投資計劃作為南水北調工程過渡性融資的主要資金來源,三期融資金額由之前預期的150億元提高到400億元,並將融資資金利率由一、二期的貸款利率與銀行同等條件,並設定有利於保險資金管理的保底利率。2011年12月,太平資産與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簽署《南水北調工程過渡性資金第三期融資合同》。

  應當説,無論從借款主體、投資項目、還款來源等比較,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均是迄今為止行業內信用、資質等級最高的債權計劃。

  經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測算,在24種情形假設中,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均可足額償還保險資金的過渡性融資,還本付息能夠得到保障。2010年至今,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實際徵收情況良好,均較財政部的測算有大幅增長。同時,自2010年首筆資金撥款至今,南水北調辦全部債息收入都按期支付,沒有發生任何問題。

  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一、二、三期合計金額550億元,佔當時保險行業債權投資計劃總額的近三分之一;佔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總投資的近四分之一;佔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過渡性融資金額的50%以上,為中國保險行業投資規模最大的單一債權計劃。

  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發行過程中,得到了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等20多家保險機構的有力支援,是目前保險行業參與機構最多的債權計劃産品;同時還得到了興業銀行等機構的踴躍認購和支援,開創了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管理業外資金的嘗試。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是中國保險全行業參與的投資項目,是低風險、中等收益的良好投資品種,將為保險行業累計提供250億元以上低風險的穩定債息收入。

  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也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深入進行PPP模式改革進行有益嘗試。PPP模式是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係、提供公共産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政府與民營機構(包括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簽署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或組建SPV(特別項目公司)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以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並向公共提供公共服務。通過南水北調債權項目的成功實施,南水北調項目是探索PPP模式的成功範例,對建立標準化管理流程,探索解決制度障礙,增強政府和社會資本信心,選擇項目需要兼顧典型性和可行性,項目符合“經濟新常態下的趨勢性變化”等均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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