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保基金擬“立法” 可在境內外投資運營
- 發佈時間:2014-11-27 07:45:1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斌
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公佈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基金可以在中國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分析,這預示著社會保障基金有望首次投資境外市場,基金收益也將獲得更大上升空間。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基金投資範圍,規定基金可以在中國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科學配置經國務院批准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産。郝演蘇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內容是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的重大突破,這有望賦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一個新的投資通道。由於此前曾有觀點認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率不算太高,新的投資方式將會給予其更大的運營空間,使其投資收益率獲得更高的上升空間。
不過郝演蘇也分析,由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屬於國家社會保障的儲備基金,因此這也先天決定了其投資風格不可能過於激進,而會偏于保守。因此預計即使新政施行,初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仍會考慮以風險更加可控的國內市場為主,其境外投資可能在較長時期內,都會只佔據少數。>>背景連結
社會保障基金不同於社會保險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設立於2000年8月,是國家社會保障的儲備基金,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其基金來源不同於社會保險基金,不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構成,而是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截至2014年6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權益總額10187億元,累計年均投資收益率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