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建立地方政府償債約束機制
- 發佈時間:2014-10-09 08:5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時習
人民網北京10月9日電(記者楊迪) 為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地方政府對其債務負有償還責任。要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針對一些地方存在償債責任不清、償債意識不強、償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意見》明確建立了地方政府償債約束機制:
一是劃清償債責任。硬化預算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債務負有償還責任。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二是建立風險預警。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範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償債力度,逐步降低風險。
三是完善應急處置。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
同時,與一些國家的政府債務主要用於消費性支出不同,我國的政府性債務主要用於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條件改善相關的項目建設,大多有相應的資産和收入作為償債保障,發生償債違約的風險也相對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