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投融資模式明確 特別業務由特別基金融資
- 發佈時間:2015-06-30 09:11: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6月29日在北京出席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的簽署儀式。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亞投行協定》為成立亞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據,明確了亞投行的宗旨、成員資格、股本及投票權、業務運營、治理結構、決策機制、總部選址等核心要素,是指導亞投行未來運營的“根本大法”。業內人士表示,協定的簽署意味著亞投行距離正式成立和運作僅有一步之遙。
亞投行是政府間多邊開發銀行,協定明確了兩大宗旨:一是通過在基礎設施及其他生産性領域的投資,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財富並改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二是與其他多邊和雙邊開發機構緊密合作,推進區域合作和夥伴關係,應對發展挑戰。
據測算,在2010至2020年期間,亞洲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投資總需求高達8萬億美元,年平均投資約需7300億美元,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現有多邊開發銀行在亞洲基礎設施領域的年度投資規模僅約為100億至200億美元。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亞投行的投資領域應主要針對亞洲地區內的基礎設施,主要鎖定在欠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中需要基礎設施建設的國家。項目大致會集中體現在亞洲區域內港口、碼頭、道路、鐵路等生産性的,對當地經濟發展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項目。
“亞投行既不是商業銀行也不是純粹政策性銀行,算是準商業銀行。相比國際援助,其投資應該有一定收益,但又不能僅僅按照營利性選擇項目。效益分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亞投行選擇投資項目,更看重的應該是間接效益。比如,區域整體經濟進一步發展後所有成員都可以分一杯羹。”馮俏彬説。
隨著協定的簽署,亞投行的運營機制和相關投融資模式也浮出水面。協定稱,亞投行開展業務的方式包括直接提供貸款、開展聯合融資或參與貸款、進行股權投資、提供擔保、提供特別基金的支援以及技術援助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協定,亞投行的業務分為普通業務和特別業務。其中,普通業務是指由亞投行普通資本(包括法定股本、授權募集的資金、貸款或擔保收回的資金等)提供融資的業務;特別業務是指為服務於自身宗旨,以亞投行所接受的特別基金開展的業務。兩種業務可以同時為同一個項目或規劃的不同部分提供資金支援,但在財務報表中應分別列出。
財政部亞太中心副主任周強武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除了各個成員國繳納的股本金以及貸款或擔保收回的資金外,亞投行需要通過獲得AAA評級在國際資本市場進行籌資,主要是以發債等方式以低成本籌集資本,這些資金是未來亞投行普通業務的核心資本。與此同時,亞投行將設立特別基金,為一些特殊的業務進行融資。此外他認為,未來亞投行也將歡迎成員為亞投行設立單一或多用途的信託基金提供捐款。這樣在符合亞投行協定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亞投行的不同資本和不同基金共同為亞洲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的發展提供融資,做出貢獻。這也是現有的國際多邊開發機構比較普遍應用的融資方式。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陳鳳英錶示,普通業務和特別業務在投資的收益狀況上可能會有所差別。她説,市場化程度高、收益也相對高一些的項目可被列為普通業務,通過一般的業務流程來進行決策和投資。但是還有些項目,其投資迫切性很強,亟須開工,但收益性差一些,這時候,可以通過特別基金來融資,並且通過特別的投資決策環節來進行投資。這就是特別業務。
另外,針對備受業內人士關注的亞投行股本及投票權問題,協定規定,亞投行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分為100萬股。域內外成員認繳股本在75:25範圍內以GDP為基本依據進行分配。據此計算,中方認繳股本達297.8億美元,佔總認繳股本的30.34%,目前為亞投行第一大股東。與此同時,中國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26.06%,為現階段投票權佔比最高的國家,印度和俄羅斯的投票權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不過,今後隨著新成員的加入,中國和其他創始成員的股份和投票權比例均可能被逐步稀釋。
樓繼偉表示,各國簽署《協定》後,還需經本國立法機構批准。年底之前,經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後,《協定》即告生效,亞投行正式成立。下一步,各方將按照此前商定的時間表,積極推進包括完成各自國內立法批准程式在內的各項籌建工作,確保亞投行如期在年底前正式成立並及早投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