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行業反腐調查:7大集團5家高管淪陷
- 發佈時間:2016-04-01 07:24:2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3月31日,中紀委發佈消息稱,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茂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楊茂林曾在山西省屬七大煤炭集團中的山西焦煤集團公司擔任重要職務,而早前落馬的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吳永平也曾是省屬七大煤炭集團之一的大同煤礦集團公司的一把手。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山西省屬七大煤炭集團中,僅兩家無主要領導落馬。其餘五家中,落馬的現任或原任董事長或總經理達8人之多。
此外,在媒體描摹的山西煤炭系統圖景中,一些煤炭集團與山西官場、商界的關係可謂橫縱相連、千絲萬縷,不少落馬官員、涉案富商也曾與煤炭集團有密切往來。
山西七大煤炭集團5集團高管淪陷
在煤炭業內,通常將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同煤集團”)、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山西焦煤”)、晉能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晉能集團”)、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潞安集團”)、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晉煤集團”)、山西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陽煤集團”)和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煤集團”)等7家以煤炭生産和銷售為主業的公司,稱為山西省屬七大煤炭集團。
記者梳理山西省國有煤炭腐敗案件發現,截至目前,山西省七大國有煤炭企業中,落馬的官員多達幾十位,其中僅陽煤集團、晉煤集團無主要領導落馬。
其餘五家中,落馬的現任或原任董事長或總經理達8人之多,分別為白培中、杜建華、任潤厚、劉建中、曹耀豐、吳永平、郭海、楊茂林。
山西焦煤董事長落馬引發多米諾效應
山西系列腐敗案的序幕,似乎是由4年前,兩個竊賊無意扯開的。
2011年11月,時任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焦煤集團”)董事長白培中家中被盜,其妻報案稱被搶300萬元。竊賊被抓獲後卻證實,被盜錢財物品總價值近5000萬元。
有媒體報道稱,警方指出得以迅速破案的原因在於“疑犯均認為白培中這些錢是貪污受賄來的,不敢報案,所以才在得手後公然開著搶來的奧迪車,連車牌都不換,逍遙而去,根本沒有隱藏”。
2011年12月,白培中被免去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
而隨著盜竊案的進一步調查,也牽出白培中違紀行為,經山西省紀委研究並報請批准,決定給予白培中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據官方所謂的查明結果,被搶財物中,除白培中本人及家屬合法收入及其妻子兩次開顱手術期間親友援贈款項外,有84萬餘元財物涉及違紀。其中,白培中在擔任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接受公務活動中饋贈貴重物品價值14.79萬元,未按規定上交組織;白培中妻子收受其屬下禮金共計70萬元。不管白培中是否知情,都嚴重違反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構成違紀。
之後,被免職的白培中牽扯出了涉嫌包庇他的山西省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金道銘。後者的落馬,又拉下山西焦煤國際貿易公司原董事長胡建偉、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原副總經理姚海平、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和晉中市委原副書記張秀萍。
而在金道銘其被調查後半年內,山西省原副省長杜善學、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省委原秘書長聶春玉、省委統戰部原部長白雲4位省委常委,以及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原副省長任潤厚共計6位省級領導,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相繼被帶走。
而今年3月31日,中紀委發佈消息稱,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茂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楊茂林曾任山西焦煤集團公司董事、山西焦煤汾西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山煤集團兩任董事長均落馬
2015年10月26日中午,山煤國際在其官網發佈消息稱,10月25日上午,“集團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會議由集團總經理蘇清政主持。省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處長彭柏青宣讀了省國資委黨委的有關決定:因工作需要,免去郭海同志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由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劉峰同志臨時主持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全面工作”。
有媒體報道稱,郭海落馬或由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煤集團”)原董事長、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前廳長吳永平腐敗案牽出。
在郭海之前,任山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的杜建華也已落馬。
有媒體報道稱,杜建華因捲入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腐敗大案被查。而縱觀丁書苗的發家史,亦涉足煤炭行業頗深。
同煤集團昔日董事長落馬
2014年12月12日,據山西省紀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書記、廳長吳永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並將其“雙開”。
2015年8月7日,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吳永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吳永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長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證,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賣官鬻爵,官商勾結進行利益輸送,收受賄賂。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吳永平在擔任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之前,曾任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有媒體報道稱。而吳永平案又很可能是張新明案的持續發酵,山西原金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因煤炭發家,曾有“山西首富”之名。
晉能集團首任董事長落馬
身為山西第二大煤炭企業,晉能集團除經營煤炭業務外,還涉足電力、房地産、清潔能源等領域。
劉建中為晉能集團首任董事長。之前,劉建中分別擔任山西煤運集團董事長、山西國際電力集團董事長。兩家企業同為山西省特大型煤炭及能源企業,最終合併重組為目前的晉能集團。
在早前媒體的報道中,劉建中被譽為山西煤銷集團轉型發展的領軍者。
2014年9月,劉建中被山西省紀委帶走調查。而就在劉建中被帶走調查之前,晉能集團總經理曹耀峰已于20多天前被帶走調查。
2015年5月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發佈消息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曹耀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並將其雙開。
2015年5月底,山西省紀委通報對劉建中的調查處理結果稱,劉建中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隨後,劉建中案件進入司法程式。
2015年10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檢察院決定,對劉建中以受賄罪向山西太原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太原市檢察院指控,劉建中在擔任山西煤運集團及晉能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88.5萬元人民幣、100萬港幣、30萬歐元及5萬美元,共折合人民幣544.0651萬元。
目前,劉建中案尚未宣判。
潞安集團原董事長官至副省長落馬
早前有媒體報道稱,有著博士頭銜的任潤厚被視為能源專家、“救火大隊長”,享受國務院津貼。
《中國礦業報》2005年8月一篇有關任潤厚的特稿稱,當時山西煤幹院曾是一個瀕臨絕境的單位。
時任山西省煤炭廳廳長的王紀仁將任潤厚調到山西煤幹院任院長。任潤厚在山西煤幹院進行了“百日革新”,山西煤幹院立刻秩序井然。
兩年之後,剛入不惑之年的任潤厚再次赴企業任職。
從2000年6月起,任潤厚調任山西潞安集團,任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半年之後,任潤厚便開始了長達十年半的潞安礦業董事長生涯。
有著實業管理經驗與理論研究基礎的任潤厚逐漸被視為能源專家,曾榮獲中國上市公司“傑出企業家”、“全國最受關注企業家”、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等多項榮譽。
2010年第6期的《中國煤炭工業》曾刊發有關任潤厚的人物特稿,稱其“立足煤、超越煤、延伸煤,全力打造煤、電、油、化、硅産業鏈”,“帶領一個龐大國企實現了鳳凰涅槃”。
2011年6月,他出任山西省副省長,分管煤炭等領域。
而在2013年3月,任潤厚曾經的下屬,山西潞安礦業集團原副總經理劉仁生因犯受賄罪、貪污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一審被山西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14年8月29日,任潤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一個月後,57歲的他因癌症去世。
2015年4月1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並開除黨籍。
經查,任潤厚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貪污公款;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向他人行賄。其中,貪污、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