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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千畝地被徵7年仍是空地 村民撿垃圾為生

  • 發佈時間:2015-12-16 07:12:56  來源:江西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7年前,政府就已經下發抄告單,可盼了7年,進賢縣民和鎮涂家村村民的安置用地和發展用地依舊沒有著落。同時被耽擱的,還有涂家村被徵的約2000畝土地,這塊地大部分一空就是7年,至今還在閒置中。

  村民們沒有了農田,一些人靠撿垃

  圾或外出打工維持生計;還有的村民沒有了房子,一家人住在板房內。

  被徵7年的田地仍閒置

  “以前我們的田就在這裡,被徵時跟我們説要引進企業發展。”12月9日上午,在進賢縣民和鎮規劃六路與中山大道路旁,望著一大片裸露的空地,民和鎮涂家村熊村村民熊同國心痛地説,“為了發展,我們同意搬遷。可沒想到,這裡還是空地。”

  熊同國介紹,進賢縣徵收了民和鎮涂家村的熊家、支家、楊家、姜家、吳家五個自然村170戶村民的約2000畝土地。但7年過去,除了“弘洲物流港”和進賢一中新校區,其他千余畝土地仍然閒置。

  不過,熊同國所説“弘洲物流港”的發展情況並不樂觀。

  全稱為“江西弘洲綠色農産品物流港”的市場,位於320國道與規劃六路交叉口。記者看到,該市場門口寫有“省重點項目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字樣的招牌十分顯眼。

  據了解,“弘洲物流港”總投資25.3億元。項目一期規劃面積279畝,規劃了副食品交易區、糧油交易區、酒飲交易區等。項目建成後,預計可容納4000多家經銷商入駐。然而,這個市場由於招商困難,只有少許經營與農産品無關業務的商戶,其中做綠色農産品的商戶寥寥無幾。

  安置地至今沒有落實

  涂家村村民告訴記者,進賢縣在徵地時還承諾,會給村民補償安置用地,並表示將安置用地規劃于進賢一中(新校區)對面,按每人平均臨路0.8米店面、每人平均0.06畝發展用地安置、每人40平方米宅基地按政府規劃6F+1自行建安置房。

  2008年12月,進賢縣政府給村民下發了抄告單。在村民提供的蓋有“進賢縣人民政府”公章的抄告單複印件上,記者看到抄告單寫明,“因縣西南片區建設,民和鎮涂家村委會姜家、吳家、熊家、支楊等自然村已成為無地村,為此,縣政府同意將他們安置用地規劃于規劃六路以東;發展用地規劃于規劃六路以東、中山南大道以西、西南大道與西南三路之間(按每人平均臨路0.8米店面、每人平均0.06畝發展用地安置)”。村民們表示,原以為應該很快就可以拿到補償並建安置房,沒想到政府到現在都未兌現承諾。

  7年來,涂家村不少村民生活陷入困境。由於沒有得到安置土地建房,村民熊保仂一家目前住在臨時搭建的板房裏。他告訴記者,2009年,房子拆遷後,縣政府發了一份抄告單,承諾劃出一塊土地給他建新房。可幾年過去了,安置用地一直沒有分下來。“之前我與家人租房住,後來我父親得了肺癌,沒有人願將房子租給我,找了當地有關部門多次,才同意給我臨時搭建板房。”

  70歲的村民顏有仂家六七畝土地被徵後,沒有了生活來源。幾年前,兒子又因病去世,留下兩個女兒,一家人的生活非常窘迫。“如今,就靠老頭子撿點破爛賣錢。”

  多部門至今給不出一致説法

  “7年來,曾多次到有關部門詢問,總説這是歷史遺留問題。”熊同國告訴記者,7年來,村民都沒有得到實質性答覆。

  據了解,根據《土地管理法》第37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穫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究竟什麼原因導致被徵的土地閒置了多年,而國土部門為什麼不收回重新交給村民呢?

  對此,12月10日,進賢縣國土資源局規劃科科長甘後榮表示,這些村民之所以遲遲未拿到安置和發展用地,是因為原打算劃分給他們的土地也在被徵的土地範圍內。現在,這塊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了城市發展用地,國土部門要拿到規劃部門新的規劃材料後,才能審批相關手續。“我們也不知道規劃在哪,這麼多年來,安置用地規劃都由住建部門(城鄉規劃局)確立位置,我們再根據政府的會議紀要辦理相關手續,但我們尚未收到這些材料。”甘後榮坦言,以前的思路沒有遠見,“當時規劃為工業用地,現在看來,那個地方確實不適合搞工業。”而至於土地閒置7年為何未被收回,甘後榮則稱,“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針對國土局的説法,進賢縣城鄉規劃局總規劃師鄒中華稱,涂家村失地農民的安置和發展用地並不受規劃變更的影響,以政府抄告單上的地址為準。“就是按照抄告單上確定,抄告單上的這塊地還在那裏,又沒啟動建設。”

  談及為什麼遲遲沒落實涂家村村民安置地的問題,進賢縣民和鎮政府副鎮長張萬平則又這樣告訴記者,2012年以前,由於計劃安置的地塊基礎設施不夠完善,不具備建設的基本條件,因此村民沒有建設安置房。2012年後,南昌市又出臺規定,要求在城市規劃範圍內,農民不能單家獨院建安置房,這直接導致涂家村的安置房遲遲建不起來。

  在江西財經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系主任蔡前看來,涂家村約170戶村民等了這麼多年都拿不到補償,跟政府隨意更改規劃有直接關係,政府制定政策要有前瞻性,“朝令夕改”最終損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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