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8個畜牧局長落馬 涉嫌騙養豬補貼
- 發佈時間:2015-07-14 16:24:02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因為生豬養殖場補貼,廣東梅州下屬8個縣市區畜牧局局長被立案查處;韶關6名縣級農業畜牧局局長、5名副局長被查;江門下屬的臺山、開平、恩平等縣級畜牧局局長失聯;肇慶廣寧縣、四會市、德慶縣畜牧獸醫局局長及河源連平縣畜牧獸醫漁業局局長相繼落馬……
這些畜牧局長無一例外地涉及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改擴建專項補貼(以下簡稱生豬養殖場補貼)腐敗。
要經過層層審核監督的補貼,如何輕易地被局長們藏入腰包?多市縣的系列腐敗為什麼能出現?
梅州
虛構養豬場以騙補
7月13日,羊城晚報記者從梅州市檢察機關獲悉,全市8區縣畜牧局、農業局等相關部門人員涉造假騙取生豬養殖場補貼系列案件,共有31人被查。包括8個縣市區畜牧局局長,另有畜牧局副局長9人、農業局局長2人、副局長1人、發改局局長1人、畜牧股長5人(其中包括梅江區5件5人,梅縣區2件2人,興寧9件9人,平遠3件3人,蕉嶺5件5人,大埔2件2人,豐順2件2人,五華3件3人)。該系列案件為梅州歷年辦案規模最大、查處範圍最廣、查處人數最多的系列涉農騙取案件。
2007年以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關於扶持生豬養殖的補貼政策。按規定,廣東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的中央投資補助標準為:年出欄500-999頭的養殖場每個補助15萬元,年出欄1000-1999頭的補助30萬元,年出欄2000-2999頭的補助50萬元,年出欄3000-10000頭的補助80萬元。而申請這項補貼有著嚴格的規定,必須經過當事人申報、現場審核、資料審批、項目驗收、資金撥付、審計監督等多個環節。
記者從梅州市檢察機關獲悉,被查處的31人,主要是通過編造虛假材料,沒有養豬場的無中生有,讓自己的親戚開辦養豬場,以權謀私,監守自盜。有的竟然偷梁換柱,本來按照中央補貼政策,生豬養殖場補貼為一次性發放,但有相關幹部卻把養殖場“新換”法人代表,再發一次補貼。
目前來看,絕大部分人騙取的補貼金額在30萬至150萬元之間。此次查處的系列案件為國家挽回了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據了解,梅州市檢察機關今年以來共立案偵查涉農領域職務犯罪65件77人。
江門
三市畜牧局長失聯
江門的農業系統也正面臨反腐風暴。13日,羊城晚報記者獲悉,從今年年初開始,江門市臺山、開平、恩平三市畜牧局局長已經失聯,他們都涉及生豬養殖場補貼問題。
據臺山市檢察院今年2月份的通報,2015年1月,臺山市檢察院依法查處臺山市套取生豬養殖場補貼的職務犯罪系列案9件涉及14人,其中正科級幹部2人,副科級幹部3人,涉及貪污、行賄、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涉案金額數百萬元。
4月22日,資訊公開網發佈了一條資訊不禁讓人連篇:近日,臺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臺山市長江食品有限公司及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江建常涉嫌單位行賄罪進行立案偵查。據悉,江建常涉嫌單位行賄罪、詐騙罪,其公司是江門最大、廣東前五的養豬集團,目前有18個養豬生産基地,年屠宰及銷售生豬120萬頭。
目前尚不清楚臺山、開平、恩平三市畜牧局局長涉案的案情。據知情人士透露,三市畜牧局局長失聯後並未出逃,仍在江門,相關案件正在辦理之中,因此並沒有對外公佈案情。目前,江門市畜牧局尚未對他們進行任免,但已安排其他人接手他們的工作。
窩案串案佔比九成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處於江門農業系統反腐風暴的遠不止這三個人。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臺山市農業局原局長林卓明等人涉嫌職務犯罪案件被立案偵查;5月21日,江門市農業局副局長兼江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張福來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
除了江門、臺山、恩平、開平農業局之外,江門市還有其他區市農業部門人員也在反腐風暴中倒下:7月6日,原江海區農業局畜牧水産股股長兼動物防疫檢疫站站長柯闖耀涉嫌受賄罪一案偵查終結,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7月10日,鶴山市宅梧鎮畜牧獸醫站原站長梁新龍涉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這也不是江門第一次偵辦涉農腐敗案件,根據2月份的報道,“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我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472件593人,其中涉農領域瀆職案件137件151人,涉案經濟損失達14598.4292萬元,佔查辦職務犯罪總數的29.1%。”
根據江門市檢察機關的總結,涉農案件的一大特點是窩案、串案數量多,犯罪情節中的“利益鏈”現象比較突出。在江門市查辦的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當中,屬於窩案、串案的有123件,佔查辦此類案件總數的89.8%。涉農職務犯罪主體個人牟取私利的數額往往不大,多是在監管落實和資金分配的“最後一道關口”出現了職務犯罪行為,而這些領域犯罪直接侵害到農戶的切身利益,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較大。
韶關
兩年前就開始查辦
而更早的2013年下半年開始,韶關市檢察機關就開始調查畜牧系統生豬養殖場補貼問題。數據統計顯示,2007年至2013年,韶關共有156家生豬養殖場獲得中央專項補貼資金6255萬元,幾乎所有拿到過該補貼的養殖戶都接受了檢察院的調查問訊。
至2014年4月,韶關市檢察機關立案縣級農業畜牧局局長6人、副局長5人、其他人員5人,立案發改部門領導或科室領導4人,社會仲介人員3人。2014年10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韶關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曲江區人民檢察院對原韶關市農業局局長、黨組書記李衛忠(正處級)涉嫌受賄罪進行立案偵查,他也成為捲入此案的最高級別官員。
時至今日,羊城晚報記者多方了解到,除原韶關市農業局局長、黨組書記李衛忠涉嫌受賄罪仍在調查階段外,其餘多位畜牧系統官員涉嫌濫用職權案件均已陸續進入審判、宣判階段。
隨著畜牧系統多位官員“落馬”以及判決書的公佈,韶關市畜牧系統生豬養殖場補貼問題系列案件的細節也逐漸浮出水面。
收錢幫養殖戶造假
以原南雄市農業局副局長兼南雄市畜牧獸醫水産局局長曾啟斌為例,2007年,他在收受主田生豬養殖戶李某某、烏逕生豬養殖戶葉某某、全安生豬養殖戶劉某某等人賄賂5萬元後,在明知當時三人的生豬養殖規模達不到要求、年出欄量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仍然同意三家生豬養殖場上報申請,騙取國家專項補貼共計60萬元。
2008年和2009年,曾啟斌又先後在“有領導打招呼”和收受賄賂的情況下,先後同意上報生産規模、年出欄量不符合條件的珠璣鎮十里嶺豬場和全安鎮惠民豬場所提交的補貼申請,兩家生豬養殖場分別獲得國家專項補貼30萬元。
2010年,曾啟斌明知南雄市湖口鎮太和某養豬場不符合條件,還是同意該養豬場老闆肖某80萬元的補貼資金申請。
珠璣鎮十里嶺豬場老闆鐘某供述,2008年申報上述專項補貼時,申報材料除單位基本情況是按照豬場情況填寫之外,其他材料都是出了兩三百元請畜牧局的人幫自己找人製作的。他也承認,根據文件規定,自家豬場確實不符合生豬補貼申報條件,“但是有南雄市畜牧局領導幫我操作,有不符合條件的地方,他們會幫忙處理”。
南雄市畜牧系統一位工作人員則證實,2010年年初,曾啟斌表示當年申報名額應從以往未申報成功的養殖戶中選取,並最終確定上報了肖某的養殖場,肖某當場懷疑自己豬場符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他卻説:“叫你辦你就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