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自來水異味調查結果:8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
- 發佈時間:2015-07-07 08:47: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環保部今天通報稱,經調查,3月4日發生的蘭州市自來水異味事件,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開閘泄水排沙導致的環境污染責任事件,肇事企業係青海省民和縣金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位於甘肅青海交界的湟水河干流上。環保部已要求甘肅、青海兩省加強協作,儘快妥善解決金星水電公司泥沙堵塞水庫遺留問題,嚴格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
據調查,此次蘭州市自來水異味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電公司開閘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積物隨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並進入黃河。間接原因一是金星水電公司選址和設計存在缺陷,不利於發電和正常排沙;二是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有關部門通報和報告不及時;三是青海省民和縣水利、環保部門日常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四是甘肅、青海兩地缺乏有效的跨界建設項目聯合監管措施;五是湟水河流域水質在枯水期超過功能區劃標準。
據悉,為深刻吸取事件教訓,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民和縣政府對肇事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肇事企業已被青海省民和縣環保局處以10萬元罰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被處行政拘留10日。同時,因日常履職不到位,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政府、水務局、環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縣水利局、環保局等8人分別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蘭州市紅古區水務局副局長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