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治污停産57家污染企業 環保部督查組予以肯定
- 發佈時間:2015-07-04 07:43:4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7月2日,多家媒體報道了山東臨沂因大氣污染嚴重被環保部約談5日後,對全市57家污染企業同步實施停産整頓的消息。作為全國唯一在被約談後採取停産整頓的城市,臨沂市的做法經報道後引發各界關注。臨沂此番為治污痛下“猛藥”的做法,被媒體比喻為“休克式療法”,並曝出停産整頓導致“大批工人失業”“企業因停産而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高達千億元的債務危機一觸即發”等問題。
在此背景下,環保部華東督查組再次來到臨沂,反饋約談整改情況,對臨沂市政府的治污方案予以肯定,並對一些問題做出回應。
□督查反饋
空氣品質明顯改善
今年2月初,環保部曾在山東臨沂等地開展專項督查行動,發現臨沂市13家企業存在環保問題。隨後,臨沂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鐵腕治污”。
7月2日下午,督查反饋會在臨沂市召開,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副主任繆旭波代表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向臨沂市反饋約談整改情況督查結果,對當地治理方案予以肯定。繆旭波説,4個多月來,臨沂市委、市政府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決心,大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打擊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區域環境空氣品質得到明顯改善。
繆旭波説,臨沂市對檢查發現的13家環境污染企業嚴格處罰並實施停産治理,對全市57家重點企業實施停産治理,對全市412家企業實施限期治理,反映了臨沂市在工業污染治理方面的工作力度。臨沂市各級黨委、政府措施得力,表明臨沂市對約談整改的重視,以及對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的決心。
會上,臨沂市市長張術平表示,要以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此次督查為契機,進一步明確要求,再加壓力,再推措施,把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向縱深。
督查結果顯示,經過治理,臨沂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逐步得到解決,環境品質明顯改善。據華東督查中心介紹,今年3-6月,臨沂市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污染物濃度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了27.8%、23.5%、41.4%、25.4%,優良天數增加31天。
□熱點回應
污染大戶集體停産整頓是否是突然之舉?
“其實對57家企業實施停産整治早有部署,只是約談後加快了停産進程。”
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介紹,2014年3月30日,臨沂市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中,向57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通知書,責令企業完善治污設施,限期治理期為2014年12月底。
今年1月26日至29日期間,華東督查中心對羅莊區的大氣污染企業的“外環境”進行了暗查,發現本該冒白煙的企業仍在冒黑煙和黃煙,緊接著,2月5日至8日,華東督查中心聯合當地環保部門對臨沂市5區縣15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13家企業存在偷排、漏排、環評違規、線上監測設施未使用或者運作不正常,且往往多種違法行為疊加。
2月25日,環保部委託華東督查中心公開約談了臨沂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市長張術平。約談時,華東督查中心對發現問題的13家企業的情況進行了通報,並提出了整改要求,但臨沂市舉一反三,對沒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57家企業責令停産整治。2015年3月10日前,57家企業停産全部落實到位。
“其實對57家企業實施停産整治早有部署,只是約談後加快了停産進程。”華東督查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早在2月16日,臨沂市委就下發了《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15年攻堅行動方案》,明確對2014年在規定期限內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務,或治理後仍不能達標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産治理。
臨沂市關停企業是否有法可依?
臨沂市根據新《環保法》對企業實施關停,且目前這57家企業只是在停産整治階段,還沒有被責令關閉。
根據新《環保法》第60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超過污染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産、停産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華東督查中心表示,臨沂市對企業實施關停于法有據。且目前這57家企業只是在停産整治的階段,還沒有被責令關閉。
據了解,截至7月1日,57家企業中已有31家企業完成整改,其中10家企業正式生産,21家開始試生産,其餘26家仍在停産整改。
關停治理污染企業會不會影響經濟發展?
“治污不是要把企業治死,而是用環保倒逼企業轉型升級,把轉方式調結構作為防治大氣污染的治本之策。”
臨沂市長張術平説:“治污不是要把企業治死,而是用環保倒逼企業轉型升級,把轉方式調結構作為防治大氣污染的治本之策。”比如,臨沂的石英砂加工業通過“轉調”,從100多家整合到幾十家,企業效益、産業檔次、財政稅收、資源利用效率都有了較大提升,破解了低檔次競爭、低層次發展的難題。
據介紹,目前,臨沂經濟整體運作平穩,反映結構效益和後勁的財政、稅收佔比、投資、消費、出口等指標都保持了山東省內較好水準。
□對話
大氣治理投入應包括淘汰企業員工安置
北京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 馬軍
京華時報:突然停産對企業是否太激烈?
馬軍:有些人説,應該給企業緩衝的過程,但是超標排放長期得不到解決,我們難道沒有給他們緩衝的過程麼?這些企業難道不是長期以來就是這樣的狀態麼?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強調要嚴格執行環保法規,嚴格執行環評,這些企業真的按照這個去做了麼?新《環保法》出臺後,如果仍不能堅持嚴格執行,再嚴厲的法規也將是一紙空文。
京華時報:企業停産,職工失業怎麼辦?
馬軍:國家準備了數萬億的資金進行大氣治理,我覺得最核心的不是説要幫助企業上環保設施,而是如何去安置被淘汰企業的職工,進行下崗再就業的培訓,同時培育地方新的轉型産業,這些才是這幾萬億元投資的方向。其他,比如企業環保設施的升級,應該是企業自己的事情,企業如果能做就去做,不能做就把市場讓渡給能做的企業。應該以環保法規為尺度,定好規則,在達到規則基礎上,把企業交給市場。
京華時報:停産整頓的企業都有什麼特點?
馬軍:在我們平時調研時,看到一個情況,就是現在一些重污染企業,都是産能嚴重過剩的行業,比如臨沂這次就有很多鋼鐵的企業,實際上它們本身的效益就非常差,這些企業能夠生存,就是在消耗資源、消耗環境,甚至是消耗當地百姓的健康,但是這些企業由於長期受當地的扶持,靠金融機構輸血,拆東墻補西墻的並購等,存活下來,實際上各種風險都在不斷累積,是不可持續的狀態。這種遊戲不可能永遠玩下去,停産是早晚的選擇。
□專家説法
經濟體要轉型需要自身經濟實力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夏光
夏光表示,企業轉型不可能自動地轉,需要有外部的推動力。他説,經濟體系要轉型必須要三個力一起作用:首先一個力是外部的推動力,主要是環保的壓力,包括管制、標準等;第二種力是拉動力,用經濟政策給它好處,讓它自動往那個方向走,比如國家對新興産業的優惠政策、減稅免稅等;第三種力是行動力,一個經濟體要轉型,是需要自身經濟實力的。
夏光表示,像臨沂這樣的地方,前期已經攢下了資本,具備了行動力,加之新環保法的推動以及國家政策的拉動,轉型是必然的。
夏光建議,環保部門應該繼續保持“強勢環保”態勢,嚴格執行包括環保法在內的環保法律法規,重點監督地方政府履行職責。發動群眾監督企業,對企業不能手軟,要用環保的尺子逼迫企業轉型,逼迫城市經濟結構和技術升級。
夏光還建議強化中央環保事權。“雖然地方要對環境品質負責,企業要承擔環保責任,但國家在推動各級發展轉型中,也有重要職責要履行”,夏光説,首先國家要做整體的國土開發規劃,制定資源環保方面的長期戰略,“國土資源就這麼多,當代人要用,後代人也要用,國家要做好規劃”。
同時,夏光建議推動環境産權制度改革。“環境容量、生態承載力是非常稀缺的資源,越是稀缺資源越昂貴,需要用市場和價格機制調配它的使用,所以推進環境産權制度改革是核心要求,讓市場提高環境容量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