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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陜西爭奪百億礦産:政府民間齊上陣

  • 發佈時間:2015-05-31 11:3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一則涉及企業百億元(人民幣,下同)資産性質的法院判決引起河北邢臺、陜西彬縣兩地方政府“掐架”。

  2013年7月15日,本版曾以《民企股東被訴“創紀錄貪污”,52億資産面臨沒收》為題對河北中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北中達”)前董事長被訴在企業改制中隱瞞鉅額資産、涉嫌貪污的案件進行過報道。

  2014年10月3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北高院”)對該案進行了終審宣判,被告人河北中達原董事長吳振清犯貪污罪和私分國有資産罪,被判無期徒刑。終審判決還維持了此前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邢台中院”)一審判決作出的中達陜西資産收益係國有資産的認定,即“河北中達在改制方案中未將陜西企業列入改制範圍,故河北中達在陜西企業的性質依然為國有,其資産為國有資産”。

  河北法院的這一認定立即引起了陜西方面的反彈。陜西彬縣、旬邑縣方面認為,河北中達所謂在陜西的資産(煤礦及其他産業)中的主要煤礦資産歸屬當地集體企業,二者之間是承包經營的關係,因此該資産不能納入河北中達的改制,其性質依然為集體所有。

  據了解,在陜西、河北兩地資産所有權爭奪的背後是每年高達10億元的稅收。河北中達在陜西郴縣的煤礦是當地的支柱産業,也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當地人士擔憂一旦這些資産被劃為河北國資,河北可以用集中納稅的模式“奪走”陜西彬縣的稅收收入。

  地區政府跨省“奪産”

  “直到現在,我們和邢臺市政府方面已正式接觸過5次。”5月4日,彬縣城關鎮企業辦主任李崇信向《中國經營報(微網志)》記者介紹,未來“接觸”的結果,將關係到地處陜西彬縣、旬邑縣的陜西火石咀煤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火石咀煤礦”)、旬邑縣燕家河煤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家河煤礦”)、旬邑縣旬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旬東煤礦”)的經營權,以及陜西彬長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彬長煤業”)的産權性質和未來收益的控制。上述三礦、一公司被稱之為中達陜西,其規模達100多億元。

  李崇信坦言,雙方博弈的關鍵是:中達陜西資産是屬於國有資産,還是集體所有制,同時河北中達在2005年國有改制時,中達陜西是否隨其一起“打包”完成了股份制改革。

  公開資料介紹,彬縣、旬邑縣隸屬咸陽市,其地方財政的80%依靠煤炭資源,而煤炭資源的貢獻80%又來自中達陜西。彬縣官方提供的資料顯示,煤炭行情看漲時,該企業每年給彬縣和旬邑縣帶來10億余元的稅收。“現在煤炭行情不好,至少也有3億元的利稅。”

  李崇信向記者回憶,2011年9月,吳振清被捕後,邢臺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多次到彬縣調查取證,拿到了“三礦”之一的火石咀煤礦合作變更的全部資料,以及近年來的財務資訊。

  彬縣官方有關人士當時對此推斷,邢臺檢方除了辦案,另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下一步行動”提供證據。彬縣方面對此採取了應對措施。

  2012年8月9日,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向彬縣縣委和縣政府遞交了一份《關於火石咀煤礦産權糾紛有關問題的彙報》(以下簡稱“彙報”)。彙報建議,通過司法渠道解決火石咀煤礦與河北中達的産權糾紛。同時建議由公安機關出面,按照法律途徑對火石咀煤礦有關人員予以保護性立案調查,並由相關辦案聯絡員出面,與河北檢方辦案人員約談,申明彬縣立場。

  很快,彬縣城關鎮政府向彬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彬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按照合同法規定,終止與河北方面的承包合同,歸還火石咀煤礦。後因案件標的較大,彬縣法院將案子移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咸陽中院”)。2014年12月16日上午,咸陽中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截至目前,未出審理結果。

  不僅如此,2014年底,彬縣城關鎮34個行政村的39066名群眾,集體簽字申訴,要求對河北高院邢台中院2013年的刑事判決進行監督調查,督促撤銷該判決對火石咀煤礦係國有企業的認定。

  這份名為“關於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侵害群眾集體財産權益的申訴報告”認為,39066名群眾是火石咀煤礦的企業所有權人。該申訴報告描述,2001年3月24日,時任城關鎮鎮長代表當地政府與原國有河北中達簽署《彬縣火石咀煤礦承包合同》,將鎮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彬縣火石咀煤礦”承包給原國有河北中達經營。約定在不變更企業資産所有權、不變更隸屬關係等基礎上,將企業經營管理權、收益分配權交給承包人。申訴報告認為,上述資産屬於城關鎮集體財産。

  5月11日,邢臺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此拒絕了記者採訪,宣傳部門則表示對此“進行了解”。截至發稿,邢臺官方沒有對採訪函內容作出回應。

  彬縣政府官員向記者介紹,邢臺方面是以吳振清案件判決作為依據,將中達陜西化為河北國有資産。

  記者獲得的“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公訴吳振清的起訴書”(以下簡稱“起訴書”)描述,吳振清在原國有河北中達改制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貪污1.58億余元,私分國有資産3445萬餘元,兩項合計約2億元。

  2001年,吳振清等原國有河北中達高層以及職工通過內部籌資,開始到陜西投資煤礦。在3年時間裏,吳振清等人以原國有河北中達的名義,承包或者承債式經營的方式獲得了上述彬長縣、旬邑縣3家煤礦的經營權。

  2005年邢臺市市委、市政府、國資委成立了原國有河北中達改制小組。

  起訴書認定吳振清2億元貪污的理由,是其在原國有河北中達改制過程中隱瞞了陜西方面的資産。根據司法會計審計,改制當時陜西方面的三個煤礦賬面凈資産為2億元。

  “國有”還是“集體”?

  而來自咸陽官方文件顯示,“打包改制”不是中達陜西最終歸屬的關鍵依據,其與河北中達的關係一直為承包制,火山咀煤礦等則為城關鎮集體所有。李崇信稱,雙方“接觸”前提是對中達陜西所有權的一致性,邢臺方面在不應該納入改制的前提下,將其納入“打包”改制。他回憶稱,兩地代表每次因其姓“公”,還是姓“私”而分歧,談判無法進行。

  中達陜西多名內部員工告訴記者,在2005年,原國有河北中達就將邢台資産、陜西資産打包改制為河北中達,中達陜西已沒有國有股份。但案件材料顯示,邢台中院與河北高院均沒有認可該“打包改制”的説法。公開資料描述,河北中達始建於1969年6月,地處邢臺市。輝煌時集煤炭洗選、磨料磨具製造、建材生産、機械加工、水泥製造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集團,國家二級企業。

  李崇信稱,彬長煤業成立於2001年12月,是河北中達在承包火山咀煤礦之後,為理順承包過程中的法律關係,而設立的子公司,性質為股份制。2005年6月,原國有河北中達完成改制後,成為股份制民營企業。由彬長煤業代替河北中達繼續履行上述三礦的承包協議。彬縣一政府人士介紹,彬長煤業與河北中達始終是承包經營關係,不存在參股等關係,而彬長煤業是集體企業,唯一的隸屬主體是城關鎮政府。

  彬縣官方提供的資料介紹,彬長煤業成立後,在2001年12月份,與城關鎮完善了火山咀煤礦合作協議,約定彬長煤業投資900萬元,城關鎮投資100萬元,股份比例為9:1,名稱為彬長縣火石咀煤礦,並執行承包合同。“但雙方都沒有投資,實際投資者是吳振清等自然人股東。”上述政府人士説。而燕家河煤礦、旬東煤礦,當時都是以國企河北中達為挂名形式股東,自然人為隱名實質股東的“戴紅帽子”的民營企業。

  資料顯示,2004年年底,彬長煤業將企業變更為“陜西火石咀煤礦”,原發標的消失。該人士解釋稱,這是其私自變更,但執行仍舊承包合同,自2005年開始,由原來每年向城關鎮政府繳納承包費2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記者獲得一份“邢臺市企業改革與發展推進委員會(會議紀要)(2005)1號”(以下簡稱“會議紀要”)印證,“關於河北中達集團責任有限公司改制問”……“為安置1000多名下崗職工就業,在陜西省咸陽市彬縣城關鎮租賃火石咀煤礦,租期20年”。

  截至目前,中達陜西的産業已經突破原有三家煤礦,發展成集煤礦、煉化、酒店、房地産、小貸公司等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公司。邢臺市檢察院反貪局出具的《移訴審查意見書》顯示,截至2012年7月31日,火石咀煤礦、燕家河煤礦、旬東煤礦價值52億元。中達陜西一高管則表示,如果把其所有資産都計算進來,中達陜西資産應該超過100億元。

  上述知情者稱,如果咸陽方面失去對三家煤礦的開採權、使用權和受益權,意味著河北企業可以按大國企的管理模式,以集團公司的名義在總部所在地集中納稅,而咸陽方面每年將流失相應的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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