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區將被扣減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 發佈時間:2014-12-22 00:29:4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環境保護部日前向媒體通報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考核結果。環保部通報指出,將以2013年度的考核結果作為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內蒙古、湖南、四川、陜西4省區,適當扣減2014年度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據了解,環保部會同有關部委,對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區市政府2013年度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總體來看,2013年基本實現規劃考核目標。根據考核結果,北京、江蘇等6個省市為優秀,上海、黑龍江等12個省區市為良好,廣西、吉林等12個省區為合格。
環保部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國共淘汰涉重金屬企業4000余家,淘汰銅冶煉204萬噸、鉛冶煉296萬噸、鋅冶煉85萬噸、製革2580萬標張、鉛蓄電池5800萬千伏安時。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儘管規劃實施總體進展情況較好,但仍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規劃實施明顯存在“前松後緊”的問題,部分地區“十二五”前期目標過於寬鬆加劇了後兩年的工作難度,如不採取有力措施,內蒙古、湖南、貴州、陜西和雲南按期完成規劃目標存在較大困難;二是新增排放壓力大,有色冶煉、鉛蓄電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屬産業産品産量增長較快,今後兩年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難度大;三是重點項目實施進度滯後,重金屬污染治理主要依賴國家投入,地方投入嚴重不足,規劃重點項目完成56.1%,但工程量大、實施週期長的污染源治理類和歷史遺留類項目完成率僅為40%和16%,2013年仍有大批項目尚未啟動或尚未開展實質性工作;四是歷史遺留問題突出的地區環境品質仍然較差,重點企業監測達標率仍然較低,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
環保部通報指出,為進一步推進規劃實施,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環保部已將考核結果及存在問題通報各省區市政府,並要求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暫停涉及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