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膠州破解土地經營權抵押難題
- 發佈時間:2014-12-04 01:00: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今年以來各地都在探索農村集體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盤活這塊農村最大的資産,可往往因為金融機構對不良抵押物處置上的顧慮而影響貸款積極性,難以實現對農村真正的金融支援。
膠州市在推進農村土地確權頒證的基礎上,建立起市、鎮、村三級服務網路,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農村産權交易體系,農村土地經營權等資本要素可進入“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未能成功交易的土地可存入土地銀行,由政府托底接收,打通了金融支援農業的最後通道。
今年3月份,膠州市在青島地區率先籌建了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土地確權頒證後,農民可通過産權交易平臺進行土地流轉,也可用土地經營權進行抵押融資。目前,該中心已發佈流轉交易資訊300余條,已完成土地流轉交易60多宗。
據介紹,膠州市在各鎮相應成立農村産權交易分中心,受理轄區內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申請和資料初審。雙方自願達成流轉意向的,經審查、備案、公示無異議後,由産權交易中心直接出具交易鑒證;通過農村産權交易中心進行流轉交易的,村民只需參與申請和合同簽訂兩個環節,其餘工作均由産權交易中心負責,交易過程全部免費。
膠州市農業局局長杜潤生説,農村産權交易中心的作用,除了方便流轉、規範流轉以及讓土地流轉“要個好價”這些作用之外,關鍵是為銀行處置土地經營權抵押搭建了平臺。
杜潤生説,農村土地經營權難以變成“貸款”,關鍵是銀行對處置不良抵押物有顧慮。當貸款人無法還款時,銀行拿到的是剩餘的土地經營年限,如果沒有暢通的處置渠道,銀行難以出手。
膠州市通過制度設計解決了這個難題。杜潤生介紹説,假如貸款的種糧大戶到期無法還款,貸款銀行可以通過農村交易中心進行二次交易,交易收益由貸款人優先受償,有剩餘金額的,退換借款人;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由政府財政出資的擔保公司分擔其中的90%。對於交易不出去的,由土地銀行托底接收。這樣,既解決了農村土地經營權一旦成為不良抵押物,銀行處置沒有渠道的難題,也降低了銀行的風險,使銀行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從“不敢貸”,變為“踴躍貸”。
這裡所説的“土地銀行”,是膠州市專門針對在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成功達成交易的土地探索成立的。“農民提出土地流轉申請,一定期限內無人報價,都由土地銀行進行托底接收,一方面解決了生産基礎條件較好,但地塊相對較小且零散,難以形成規模,流轉價格較低的問題;另一方面解決由於生産基礎條件不好,土地流轉困難的問題。”杜潤生説。
農民也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存入土地銀行,收取存入“利息”(承包費),土地銀行再將土地劃塊後貸給願意種植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者普通農戶,收取貸出“利息”。通過“零存整貸”的形式,實現農村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存進土地銀行後的偏遠貧瘠地塊如果沒人要,誰來承擔損失?“‘貸’不出去,或以低於存入的價位‘貸’出,其差價會由土地流轉風險基金補齊。”杜潤生説,膠州市財政專門拿出500萬元,設置了土地流轉風險補償基金,通過“政府兜底”的形式,對土地銀行土地貸出中出現的差額給予相應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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