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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林業:改革“金石”激活綠色動力

  • 發佈時間:2014-08-26 07:35:07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今年5月以來,寧夏4家涉林企業再也不用為沒有發展資金而苦惱了,自治區林業廳與相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意見》,並與5家金融機構簽訂了合作意向書,達成林業貸款意向1.4億元。

  這是寧夏林業系統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帶來的一個巨大變化。

  像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樣,今年以來,自治區林業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推進林業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積極推進林地佔用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和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完善生態林業民生林業體制機制,為加快美麗寧夏建設增添動力。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激活千萬畝“綠色銀行”

  寧夏共有1500余萬畝集體林地。過去由於沒有政策支援,農民只能栽不能伐,不但不能從綠色産業中受益,而且還投入了大量的養護費用。農民們形象的把這些林子稱為“吃錢林”,發展林産業的積極性不高。

  2009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號角在寧夏大地吹響,2011年全面推開。雖然寧夏在全國最後一個啟動林權制度改革,但寧夏林業人克服困難,改革創新,僅用了4年時間,就趕上了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步伐,到2013年底,全區集體林地確權面積1444.7萬畝,確權率達到100%;林權證頒發面積1417.7萬畝,發證率達到98%,全面完成了集體林權基礎改革工作。

  自治區林業廳並沒有因此停下深化改革的步伐。今年以來,按照自治區政府出臺的《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全面啟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先後制定了《關於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寧夏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意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有了政策的保障,農民發展林産業的信心一下子足了。

  吳忠市利通區農民馬尚明一直想發展林下經濟,可苦於國家沒有相關的政策,一直不敢行動。

  2011年,寧夏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發展林下經濟後,馬尚明立即成立了尚明果蔬種植專業合作社,承包了吳忠市利通區牛家坊集體土地932畝,造林綠化,發展以果蔬種植、果品及苗木銷售、林下種養殖、農家樂等為主的林下經濟。

  經過2年多的發展,如今尚明果蔬種植專業合作社已有社員36戶140人,今年上半年實現收入1825萬元,利潤近720萬元。

  “多虧有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我才有決心有信心這樣幹下去。”得知自治區又出臺了一系列支援林下經濟發展的政策,馬尚明高興的説,他們將採取更加靈活多樣的發展模式,使合作社成為深受周邊群眾喜愛,帶動大家增收的樂園。

  到2013年底,全區林下種養殖規模已達到了192.3萬畝,産值9.62億元。今年,全區林下種養殖規模有望達到286萬畝,實現總産值14億元,林下經濟示範基地達到43個。全區共創建林業專業合作社297家,家庭林場636家,帶動5萬多農民發展林下經濟。

  不僅如此,今年,在自治區林業廳的推動下,寧夏積極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森林保險試點等深化集體林權改革工作,讓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真正發揮山川增綠、農民增收、産業增效的“三增效果”。

  推進保護與監管機制改革,堅守生態保護紅線

  近年來,寧夏生態林業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全區森林覆蓋率由2000年的8.4%提高到現在的13.6%。但是,寧夏仍然是一個缺林少綠、生態脆弱的省區,森林覆蓋率遠低於全國21.6%的平均水準。全區荒漠化面積4168.5萬畝,佔國土面積的53.5%,生態系統脆弱,資源總量不足,特別是近年來造林立地條件越來越差,生態修復和荒漠化防治任務非常繁重。

  同時,寧夏經濟發展與森林、林地保護的矛盾也日益增多,個別地方違規佔用林地、盜伐林木、盜獵野生動物、盜採野生植物、偷牧現象時有發生,森林、林地林木防火形勢比較嚴峻。

  針對這種情況,自治區林業廳按照“保護優先、合理佈局、控管結合、分級保護、相對穩定”的原則,大力推進生態保護與監管機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管理、生態準入、生態補償、生態目標考核、生態資金保障及違反生態紅線問責等制度,嚴守生態紅線。將全區森林、林地、濕地、沙生植被、自然保護區等林業資源全部列入寧夏生態紅線範圍,嚴禁擅自改變林地性質和範圍。同時,林業部門將建立國家所有、省級管理、林場保護與經營的國有林場資源管理體制,對全區國有林場現有林地資源統一登記確權,明確國有林場林地資源的所有全、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依法保護國有林場的合法權益。

  從去年起,自治區林業部門不僅加大了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而且堅持林地佔補平衡、佔少補多的原則,嚴格林地佔用審批,用制度之手堅守生態紅線。一年多來,全區在嚴格執行林地定額管理及林地用途管制的基礎上,大膽創新,實施現場查驗制度、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專家評審制度、集體研究林地審批制度,促進節約集約使用林地。2013年,全區共審核批准佔用徵收林地318宗,面積3.1萬畝,共計收取森林植被恢復費8272萬元,爭取林地定額9780畝。既嚴格執行林地佔用審批程式,又促進了自治區重點項目建設。

  同時,自治區林業廳加大了林業行政審批事項的簡政放權力度,對23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進行清理,將3項行政審批權下放到地級市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今年,自治區林業廳又將林業行政審批權由20項精減合併為13項。

  通過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規範管理,寧夏將確保到2020年全區林地總量保持在2882.7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994.65萬立方米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16.8%以上,濕地面積保持在310萬畝以上,沙化土地面積控制在975萬畝以內。

  轉變林業發展方式,加快實施生態修復

  8月,雨後的固原市原州區張易鎮馬場村的山頭上綠意濃濃,雲杉、山桃等樹木吐納著清新的氣息。然而,幾年前這裡的山頭還是光禿禿的,雨後道路泥濘不堪。

  馬場村是一座小山村,曾有6個自然村、2400人。2013年,隨著生態移民工程的推進,馬場村搬遷走了3個自然村1483名居民。移民搬遷後,原州區因地制宜,在這裡栽植了58萬株雲杉、油松、山桃等樹木,完成耕地造林3000畝,荒山造林500畝。昔日的荒山變成了綠色之山。

  馬場村的變化得益於寧夏實施的生態修復工程。從今年起,寧夏將利用8年時間,對生態移民遷出區的879.7萬畝現有林地、草地、園地等生態用地和未利用地進行自然恢復,對380.1萬畝耕地和宅基地實施人工修復。到2020年,生態移民遷出區植被覆蓋度由2012年的31%提高到70%,森林覆蓋率由2012年的12.9%提高到18%,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和防風固沙的生態功能顯著增強。同時,爭取將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區建成國家級生態修復示範區。

  為了保證生態修復工程的順利實施,自治區林業廳打破過去的管理模式,加大生態修復地區林木管護模式的改革力度。一方面,要求嚴守兩條“紅線”,即2017年之前移民遷出區土地必須全部收歸國有,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管理,組織實施生態修復工程;2020年以前不得進行任何經營性開發建設,不準以任何名義引入企業、個人對移民遷出區土地進行承包、經營和使用。各縣(區)對集中連片、規模較大的移民遷出區,靠近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的,原則上整體劃歸自然保護區或國有林場管理;距自然保護區和國有林場較遠的,積極爭取組建新的國有林場,或建立林業工作站;對省際交界區域和生態破壞嚴重的區域要採取圍欄封育的方式加以管護,對零星移民遷出區土地由鄰近鄉村組織統一管理或成立家庭林場實施生態修復。2013年,自治區編辦已批復彭陽縣、涇源縣新建4個國有林場,加強對生態修復區的保護力度。

  另一方面,為了保證修復品質,林業部門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制等各項工程管理制度,確保修復建設工程規範、有序、高效推進。在修復方式上,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喬、灌、草合理配置,以灌木和種草為主,切實提高了生態修復建設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在改革“金石”的推動下,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工程紮實推進,今年上半年已完成生態修復55.7萬畝,建成原州區開城鎮劉家溝、張易鎮馬場、西吉縣月亮山、張家灣4個高標準生態移民遷出去生態修復示範點。

  改革永無止境,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當前,自治區林業廳正按照國家林業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全面推進林業改革,為建設美麗寧夏創造更好的生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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