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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緣何頻頻涉足“創客空間”

  • 發佈時間:2015-12-04 07:34: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針對小微型創業公司打造的“聯合辦公”、“創客空間”正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不僅催生出優客工場、Founder這樣的專業運營機構,甚至連SOHO中國、萬科、瑞安等知名房企都紛紛涉足。仲量聯行中國區研究總監周志鋒表示,這些辦公物業新形式,既是戰略考量,也是無奈之舉。

  周志鋒介紹説,目前國內創客空間的運營主體,一類是萬科、SOHO中國等開發商,另一類就是優客工場、Founder等運營商。這些運營商並不是自己開發物業,而相當於“二房東”,與業主方簽訂較大的物業面積和租賃年限,經過裝修和包裝,再以工位為單位租賃給創客,從形式上看更接近WeWork。

  而創客空間與普通辦公樓最大的不同在於,一個人就可以租賃一個“工位”進行辦公,租期不定,最短的有一週起租,最長的也可以簽到一年,甚至更長。從租金上看,一般創客空間的租金水準會比普通辦公樓要高。一般來説,創客空間能夠提供更自由、開放的交流空間,更重要的是,很多開發商或創客空間的運營商,都會為正值培育、發展期的創客租戶提供增值服務。

  對於開發商來説,涉足“創客空間”這種辦公物業形式,既有戰略考量,亦有無奈之處。周志鋒表示,一些自建物業的開發商,會拿出辦公樓中位置比較差的區域作為創客空間。這些空間本來租金水準就比較低,附加上一些服務和概念後,反而會得到相對較高的租金回報。

  不過,周志鋒也指出,創客空間這種辦公物業形式,只能走“小而美”小眾路線,市場空間有限,未必適合大規模複製。這種形式在一線城市有一定市場,而大多數二線及三四線城市並不適合。很多城市都有政府主導的産業園區和産業孵化器,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創業企業更願意選擇進園區。此外,創客空間的租金水準也很難走高,小微企業能夠承受的租金水準有限,而一旦做大做強後,一般就會選擇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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