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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改革推出大手筆 中央定價項目由百個減至20個

  • 發佈時間:2015-09-24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辛夷  責任編輯:張少雷

  本輪價格改革又有了大手筆。

  9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從13個種(類)精簡為天然氣、電力、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具體定價項目從約100項減至20項。

  不僅如此,會議還決定對保留的項目也將改進定價方法,規範定價行為,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進展,定期修訂定價目錄。

  本次目錄修訂後,原本存在於目錄中的重要中央儲備物資、煙葉、民爆器材、化肥、教材、軍品、電信基本業務全部退出了中央定價目錄,藥品、交通運輸、重要專業服務中有相當一部分品種也退出了中央定價目錄。

  中央定價項目大瘦身

  改革開放以來,價格改革的步伐從未停止,觸及的範圍也逐步深入。

  以1998年《價格法》實施為標誌,我國絕大部分商品服務價格已經放開,現在剩下的是一些影響面較寬、後續産業鏈較長的基礎性産品,或與民生相關,或涉及壟斷、利益複雜。“硬骨頭”不好啃,為什麼又一定要啃?發改委價格司前司長許坤林曾説過,價格改革成功與否,涉及整個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

  他認為,價格改革的推進可以激發市場的活力,可以吸引投資的積極性。通過競爭,市場自然會形成品質高、價格低廉的商品和服務,老百姓都會從中受益。

  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們陸續看到電信資費價格、煙葉收購價格以及絕大多數藥品價格被鬆綁。尤其是電信價格的放開,讓老百姓感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22日,工業和資訊化部部長苗圩表示,工信部正在督促電信企業做好各項提速降費的優惠措施,確保年底前完成移動流量單位頻寬平均資費水準下降30%的目標。

  本次常務會議確定,通過修訂中央定價目錄,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從13個種 (類)精簡為7個種(類),具體定價項目從約100項減至20項。

  首都經貿大學産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推出中央定價目錄的很多商品,已經存在比較成熟的市場競爭,目錄修訂後更加名副其實,並不會對市場價格産生明顯的影響。

  保留項目內涵大變樣

  在取消政府定價的種(類)之外,保留下來的7個種(類)分別是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電力、特殊藥品及血液、重要交通運輸服務、重要郵政業務以及重要專業服務。

  雖然看起來只是比原來少了6個種類,但這剩下來的7個種類中所包含的具體項目卻發生了巨大變化。

  以電力價格為例。在原版的中央定價目錄中,政府定價範圍包括未實行競價的上網電價,以及銷售電價。

  而在新版的目錄中,電力仍然佔有一席之地,但定價範圍僅僅是省及省以上電網的輸配電價。

  中國能源網首席資訊官韓曉平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這一改變事實上是改變了政府定價的對象,原本受政府定價約束的是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及商戶,今後則是電網公司。

  重要交通運輸服務也是這樣。在原版的目錄中,這一項包括管道運輸及雜項收費,港口收費,民航運輸價格及折扣幅度(含機場收費),鐵路客貨運輸價格及雜項作業收費標準。

  本次修訂後,目錄中的重要交通運輸服務中不見了管道運輸及雜項收費,對民航運輸服務和鐵路運輸服務兩項也作了更加細緻的規定。

  今年1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網站一口氣貼出了6條價格改革通知,其中就包括放開鐵路部分運輸産品價格以及完善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政策的通知。

  根據上述通知,鐵路散貨快運價格、鐵路包裹運輸價格、民航國內航線貨物運輸價格等多項運輸産品價格被放開。

  也正因為此,在新版中央定價目錄中,鐵路和民航運輸服務兩項的後面都加上了“競爭性領域除外”的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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