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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建住宅要全配電動車充電設施

  • 發佈時間:2015-09-24 07:05:19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第二批核查問責不作為情況的彙報,厲督真抓實幹促發展;決定壓減中央定價目錄,以改革舉措推動市場發揮更大作用;部署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城市停車場建設,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擴內需惠民生。

  200多名幹部將問責處理

  會議認為,加大督查力度,堅決整肅懶政怠政等不作為行為,推動爭相干事、有作為,是狠抓政策落實促發展的重要舉措。會議聽取了對今年國務院督查中發現的不作為行為核查問責情況的彙報,在前期第一批已有7個省對59名幹部問責的基礎上,針對資金沉澱、項目拖期、土地閒置、棚改遲緩等不作為問題,截至8月底,分別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資金109億和2966億元,處置閒置土地31.25萬畝,近期還有20多個省(區、市)將依法依規對包括廳局級在內的200多名幹部問責處理。

  會議要求,對查出的問題要抓緊整改,收回的資金要調向主動作為的地方,投向發展和民生急需的重點領域。年底前,對各省(區、市)尚未處置完畢的閒置土地,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要把幹部能上能下機制與督查結果銜接,用問責利器祛除不作為的“病症”,讓不作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落實政策措施作為“軍令狀”和鐵的紀律,主動破解改革和發展難題,確保完成全年主要目標任務。

  具體定價項目減至20項

  會議確定,在近年來陸續放開部分電信、藥品、交通運輸等價格的基礎上,通過修訂中央定價目錄,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從13個種(類)精簡為天然氣、電力、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具體定價項目從約100項減至20項,同時對保留的項目也要改進定價方法,規範定價行為,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進展,定期修訂定價目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工作人員對記者説,這與發展改革委5月公開徵求意見的中央定價目錄修訂版相比又少了5項。“減少的5項中,有的是合併的,有的是進一步放開的。”據了解,此次新增放開的項目包括證券交易場所收費等。

  對階梯電價等涉及民生的價格,政府將繼續合理監管,保障困難群眾生活,讓市場有穩定預期、給群眾吃定心丸。

  焦點

  新建住宅須配充電設施

  會議認為,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是發展新能源汽車産業的重要保障。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眾生活的迫切需要。對於打造增加公共産品和服務供給新引擎、拉動有效投資和消費、促進綠色發展,意義重大。

  會議確定,一是把城市合理規劃佈局和建設停車場結合起來,加快配建充電樁、城市充換電站、城際快充站等設施。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100%,大型公共建築物、公共停車場不低於10%。

  二是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PPP等方式參與。企業和個每人平均可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鼓勵個人在自有停車庫(位)、各單位和居住區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

  三是加大財稅、金融、用地、價格等政策扶持,通過企業債券、專項基金等方式支援充電設施和停車場建設,制定相關收費辦法,放開社會投資新建停車場收費,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費。鼓勵地方採取基金注資、投資補助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四是完善相關標準規範,支援移動充電、智慧停車等推廣應用,通過“網際網路+”盤活資源。為群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落地

  北京新建居住區18%停車位留給電動汽車

  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了解到,為電動汽車配建充電設施已被列入本月初住建部印發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意味著充電網路建設步入加速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劉賀明表示,該導則旨在破解長期困擾城市交通的難停車、亂停車的問題,提出要建立適度滿足基本車位,建立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供應體系。其中,要求停車場應按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推廣難,也與前期投入成本高、建設資金不足有關。為此,國務院常務會議開出“藥方”,提出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PPP等方式參與。

  分析人士指出,國務院明確鼓勵社會資金進入充電領域,並給予各項政策扶持,無疑將加速電動汽車充電網路的建設。以北京為例,充電網路建設已成為北京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關鍵,北京市明確規定,居住類建築應將18%的配建機動車停車位作為電動車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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