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膽放權讚一個
- 發佈時間:2014-11-18 18:18: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我國再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表明簡政放權又邁出了重要一步,企業將獲得更多的投資自主權,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將獲得更低的準入門檻,這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讓市場之手充分施展,並不意味著“看得見的手”無所作為。通過改革,使行政機關摒棄以審批代替監管這一慣性思維的同時,必須力戒一放了之的懶政心理,杜絕事中事後監管由越位變為缺位。
用好“看得見的手”,就要明確責任清單。有效而有序的監管需要把握好尺度,既不能一放就亂,也不能一管就死,這就要明確什麼是該管的,什麼是不該管的。對於不該管的,就要真正使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促改革激發活力,讓創新驅動發展。對於該管的,就要做到法定責任必須為,對於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堅決糾正和打擊。
用好“看得見的手”,更要堅持依法行政。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要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投資作為國民經濟“三駕馬車”之一,既關係穩增長,也關係惠民生。各級政府部門應以新版目錄發佈施行為契機,進一步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在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大放異彩的同時,通過科學調控,防止放開投資準入可能會出現的新一輪産能過剩、地方投資衝動等負面效應,努力成為深化改革浪潮中的裁判員和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