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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預算須走向法制化

  • 發佈時間:2014-10-23 01:00: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陳偉 整理  責任編輯:王斌

  據報道,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根據新修訂的預演算法部署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新預演算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嚴謹豐滿,不僅是政府財政財稅制度上的自我完善,也是政府管理制度上的深化。

  不少網民指出,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為下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鋪路,其路徑便是法制化。鋻於改革涉及制度創新和利益關係調整,推進過程中或將面臨多重障礙。為此,有必要通過完善配套制度、強化監督管理、細化責任追究等措施,確保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有法必依,取得決定性進展。

  預算制度造就法治政府

  不少網民稱,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制度,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機制,這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網民“劉波”稱,預演算法相當於“經濟憲法”,只有約束住政府的“錢袋子”,政府的權力行使才能被真正關在籠子裏監督起來。轉變政府職能是中國確立的改革方向,但現實中之所以仍存在著政府之手伸得過長的各種情況,政府財權沒有得到有效監督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只有建立起健全的預算約束制度,才真正談得上政府職能的轉變。

  讓預算在陽光下展示

  “新預演算法出臺,限制地方官員貪污鋪張浪費,也是為了保護地方官員。政府花出去的每一分錢社會公眾都能監督,這樣的政府才是對百姓負責,對國家負責。”網民“z-xiao哎”説。

  據了解,在目前的政府預算中,只有公共財政預算規範性程度較高,而“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仍不規範,無法與“一般公共預算”銜接。

  有網民稱,預演算法治化的重要目標,在於實現納稅人繳納最低的稅額而供養一個優質的“廉價政府”。但要將政府收支完全納入法治調控範圍內,還必須著眼于法的完善與實施,不斷強化對政府預算的法治化控制。一是在憲法框架下強化人大審批權。二是提升預算執行的審計監督效能。三是積極拓展政府預算的公共監督。

  預算改革應防範“軟執行”

  網民“周彤”説,自2011年起我國就已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但時至今日仍有不少單位存在形形色色的“小金庫”,成為腐敗的多發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短期內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面納入預算管理,或將遭遇一些地區和部門的軟執行甚至阻撓。

  網民“孫瑞”説,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急於求成,只能在打好全面規範的基礎上實施。在改革戰略上,先規範、後透明,應當是一個基本行動路線選擇。

  有網民建議,切實將預算改革事項落到實處,除做好相關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訓工作外,還應抓緊研究起草有關制度辦法,包括規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規範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等。

  還有網民稱,修改後的預演算法雖然突出了公眾監督的重要性,但這並不代表這種監督可以從軟約束變成硬約束。可考慮賦予公民公益訴訟主體資格,以行政公益訴訟倒逼政府預算公開,在尊重和保障公眾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的基礎上,引入司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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