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棄房斷供”缺乏契約精神
- 發佈時間:2014-09-30 14:10:00 來源:鄭州晚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最近,“棄房斷供”一詞頻頻見諸報端,有報道稱,浙江杭州、福建寧德、廣東廣州等地都出現了“棄房斷供”現象。
所謂“棄房斷供”,是指貸款購房者停止房屋按揭,放棄該房屋的行為。“棄房斷供”産生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多數人認為,房價下跌,現有住房價格遠低於個人繼續要交納按揭貸款的價格,導致房屋變成“負資産”,或購房者出現財務問題無法償還按揭。並且,大家一聽到“棄房斷供”,馬上會産生聯想,房價要大跌,樓市要崩盤。試想,如果房價還像前些年坐著火箭飆升,誰會腦殘到“棄房斷供”呢?
事實上,2008年,美國爆發次貸危機之時,我國房價一度受到衝擊,一些地方出現了房屋斷供現象。最近兩年,杭州、溫州、無錫等地都有業主因個人按揭貸款逾期未還而被銀行起訴的案例。
但是,我們並不能就此認為,“棄房斷供”與房價大跌有直接關係。有媒體報道,買房人發現他們過去買的房子其價值正在不斷縮水,他們所欠銀行的購房貸款,其數額甚至超過了房子能賣出的市場價,也就是説,這些房子已經成了負資産,而一些房主則是選擇把房子扔給了銀行,不再償還銀行的貸款。
現在是市場經濟,房價如同股票價格一樣,漲漲跌跌,再正常不過。有誰見過,天天上漲從不跌的股票嗎?有誰見過,哪個地方的房價在任何時段都在漲價嗎?有些業主,看到所購房價下跌,或者開發商有降價促銷行為,就扯起橫幅,向開發商提出補償要求,美其名曰“維權”。實際是,這是一種“流氓無産者”做派。難道你從超市買了兩斤大白菜,第二天你看到大白菜降價了,你會要求超市退貨或者索賠嗎?有誰見過,炒股票被套之後,就圍著上市公司的大門,要求退還股票嗎?國人還有一點合同意識和契約精神嗎?從契約訂立的角度看,買賣雙方都是本著公開公平的原則簽訂協議的。既然要享受房價上漲帶來的資産增值,也就允許房價下跌致使資産縮水的風險存在。
更何況,“棄房斷供”者,多數並不可憐。他們之中,不乏炒房投機者。他們買房的目的是為了賺取住房價差,並不是只有一套住房的剛需人群。“棄房斷供”,不僅使自身信用受損,也會進一步加劇銀行的金融風險,並影響首套房和改善性的剛需者的貸款訴求。因此,我們一定要採取有力措施遏制“棄房斷供”行為。通過誠信制度的建設,把失信違法者列入“黑名單”。對於一些惡意“棄房斷供”行為,應依法予以打擊,維護樓市健康發展。業主也應理性應對樓市沉浮,恪守契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