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年減負20億:限量瓶裝二氧化碳可按普貨運輸
- 發佈時間:2016-05-12 07:03:19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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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5月12日訊 (記者 金瀟) 今年4月6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道路運輸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瓶裝二氧化碳運輸的管理進行了規範。
《通知》規定,對於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鋁合金無縫氣瓶或鋼質無縫氣瓶托運二氧化碳氣體,在單個氣瓶公稱容積不超過50升、每個運輸單元所運輸的二氧化碳充裝重量不超過500公斤的情況下,在道路運輸環節按照普通貨物進行管理,豁免其關於運輸企業資質、專用車輛和從業人員資格等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要求。
這一變化為企業解決了目前難以完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操作的難題,提高了企業遵法守法的可行性;從社會角度看,也提高了有限的危險品運力的配置效率,從實際意義上切實保障了危險品的運輸安全。
為更好地在行業內宣傳和貫徹《通知》的要求,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會同中國商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商聯”)、中國工業氣體工業協會聯合製定了《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道路運輸指南》,相關專家在中商聯5月10日召開的“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道路運輸管理有關事項發佈暨宣貫會”上對《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道路運輸指南》進行了解讀,並對企業未來在實際操作中的注意事項進行了相關培訓。
記者了解到,二氧化碳氣體是現場製作含氣飲料、啤酒等飲品的輔助性材料,壓縮和液化的二氧化碳屬於危險化學品,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二氧化碳氣瓶應委託危險貨物運輸企業,使用專用車輛,配備具有相應資格的駕駛員和押運員運輸。
據中商聯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中商聯接到會員單位反映,按相關的法規制度,商貿流通企業運輸二氧化碳氣瓶存在銷售網點覆蓋範圍大、運輸路線和時間相對固定等諸多難題。據此,為合理運輸使用二氧化碳氣瓶,降低企業成本,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中商聯于2015年12月31日向交通運輸部發函,申請將商業零售領域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在道路運輸環節豁免按照普通貨物進行管理。2016年1月24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在京召開了瓶裝二氧化碳氣體少量運輸豁免論證會,與會專家論證後認為,對瓶裝二氧化碳氣體少量運輸豁免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要求是可行的。2016年4月6日,交通運輸部正式發佈了《通知》。
中商聯副會長張麗君對記者表示,“此次《通知》的發佈降低了企業人力、物力和運輸的成本,增強了運營的可行性和持續性。從整個商業零售行業初步估算,每年將降低相關企業運輸成本近20億元,這將有效地激發商業零售領域及餐飲業的活力和效率。”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貨運與物流管理處戰榆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對限量瓶裝二氧化碳氣體在道路運輸環節豁免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要求,我們既考慮了安全問題,也考慮了便利運輸的問題,更是借鑒了歐洲多年來的實際經驗,本著實事求是、科學嚴謹的態度做出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在安全與便利運輸間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如果一項管理制度不夠科學合理,將難以被企業接受並遵守,還將影響法規的公信力及執行效果。”
小貼士
運輸企業資質
以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必須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今後:普通貨物運輸企業。
運輸車輛
以前: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
今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從事貨運經營的普通車輛運輸即可,要保持車廂潔凈,適當通風,避免人員與氣瓶處於同一空間。車上配備二氧化碳安全技術説明書、防凍手套等防護用品。
人員要求
以前:駕駛員具備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需配備押運員。
今後:普通駕駛員即可,但需對駕駛人員進行定期培訓,並保存相關培訓及考核記錄。培訓內容包括:所載物品的危險特性,氣瓶的安全操作和應急處置措施等。不需配備押運員。(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網站 中國交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