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儘快推動私募基金條例出臺 建風險監測體系
- 發佈時間:2016-04-29 16:56:54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中國網財經4月29日訊 證監會私募基金監管部主任陳自強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近三年來,私募基金領域發生了幾件事,從新基金業實施把非公開募集基金納入監管,到證監會私募部正式成立,新國九條中提到發展私募投資基金,加強適度監管和功能監管,再到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私募基金監管被納入監管已經兩年多了。
陳自強表示,兩年來,私募基金髮展迅速,有利於壯大機構投資者的力量,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尤其是私募股權及基金和創投基金的發展有利於國家雙創發展。截至4月26日,已經登記的私募管理人有2.58萬家,運作産品2.8萬隻,其中,機構數量多、增數快,但品質不高,100億以上管理規模的94家,50億以上的有216家,20億以上是538家。2萬多傢俬募管理人有産品的是8500家,平均規模是6.7億元。
陳自強表示,從監管發現,私募基金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私募基金變相公募,向不特定對象公開推介,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等;二是管理示範違規運作,部分私募將自有財産與基金財産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存在操縱市場等問題;三是登記備案資訊失真,部分私募機構長期失聯,逃避監管;四是跑路事件時有發生,最突出的問題表現在非法集資的風險。
針對近期私募基金風險事件頻發,證監會對一季度發生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資事件進行了解,涉案的備案登記的私募基金規模有5.7億,投資者1700多人。
談到私募基金未來監管方向,證監會私募基金監管部主任陳自強表示,下一步要遵循統一監管、功能監管、適度監管的原則,以差異化監管的路徑開展日常監管,其中,統一監管是要將私募證券、私募股權等各類私募納入監管,實行統一的功能監管,統一的投資者標準和信披要求,防範監管套利,對證監會監管的證券公司等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統一監管,適度監管就是不設行政審批,實行事中事後監管,行業監管和自律主要從信披入手提出底線監管要求。組織現場檢查,對長期沒有展業的機構登出登記,
陳自強表示,在差異化監管方面,在不同類別的基金在託管機構的資質要求等方面進行了差異探索,但差異化的制度安排還需不斷總結和完善,對股權基金將關注資金募集的合規情況。
陳自強表示,下一步將在私募基金監管方面有重點工作安排。一是儘快推動私募基金條例,增加對各類私募基金的監管手段和措施;二是儘快修訂併發布私募辦法,明確監管邊界;三是制定出臺私募基金資訊統計的風險監測體系;四是加強對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後監管;五是督促基金業協會完善相關自律規則;六是配合地方政府開展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七是嚴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
陳自強同時再會上表示,去年12月份,媒體對在新三板掛牌的私募機構融資金額大、數額多提出了質疑,證監會暫停了私募機構在新三板掛牌,隨後,證監會在各地調研並召開座談會,對已經掛牌的25傢俬募機構,正在履行掛牌程式的29傢俬募機構的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和梳理。當前對私募機構估值問題、信披問題、利益衝突防範問題進行了研究,目前正在完善相關制度安排,調研已經結束,結合意見建議,證監會將儘快明確規則並儘快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