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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鋼:強化監管本位 防範市場風險

  • 發佈時間:2016-01-16 13:02:51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中國網財經1月16日訊 1月16日,證監會主席肖鋼在2016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發表題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強監管防範風險 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講話。

  肖鋼表示,要強化監管本位,防範市場風險需要做到一下幾點:

  (一)健全制度,促進市場平穩運作

  繼續推動健全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適應市場情況,及時填補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有效性。

  規範杠桿融資。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逆週期調節機制,合理控制業務規模,促進融資和融券業務均衡發展。依法管理、嚴格限制杠桿比例過高的股票融資類結構化産品,禁止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為民間配資提供資金和便利。加強對各類股市杠桿融資的風險監測、識別、分析和預警。

  嚴格程式化交易管理。針對我國程式化交易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細化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為經紀客戶提供程式化交易系統接入的規定,完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自營、資管、公募基金管理中採用程式化交易的監管要求,維護公平交易環境。

  強化期貨市場交易管理。制定實控關係賬戶管理細則和異常交易監管規則,研究完善認定標準及自律監管措施。規範發展股指期貨市場交易,合理控制交易持倉比例和期現成交比例,有效抑制過度投機。

  加強跨市場聯動交易管理。建立期貨與現貨、場內與場外、公募與私募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統一賬戶體系,實現跨市場交易行為的統一識別和監控。加強對資本市場與其他金融市場之間、境內外資本市場之間“共振”影響的評估研判。

  促進資産管理業務規範發展。整合完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統一業務規則,明確監管標準。制定出臺統一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資産管理業務自律規則,強化對資管産品備案、風險監測的自律管理。

  (二)從嚴監管,強化制度規則執行

  要把監管制度規則立起來、嚴起來,切實做到法規制度執行不漏項、不放鬆、不走樣。事中監管要抓早抓小、抓實抓細,堅決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能因未出現大的風險就放過。事後監管要依法從嚴處罰,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開戶審查的監管,確保客戶身份資訊的真實性。加強證券期貨賬戶管理,嚴格落實賬戶實名制,堅決查處各類轉借賬戶以及開立虛擬賬戶、子母賬戶和“拖拉機”賬戶等違規使用賬戶的行為,堅決取締各類非法證券期貨業務。加強對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資訊系統外部接入的管理,確保交易指令必須在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統內全程處理,其他任何主體不得對交易指令進行發起、接收、轉發、修改、落地保存或截留。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制度規則體系,推進簡明化、差異化、分行業資訊披露。完善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資訊報送和披露規則。完善大宗交易減持資訊披露規則,增加具體受讓人資訊。完善停復牌制度,縮短停牌時間,減少隨意停復牌現象。統一上市公司行政監管措施實施標準。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落實現場檢查工作規程。強化“新三板”掛牌公司制度規則執行和自律管理要求。

  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是我國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重要舉措。要認真落實多部門聯合簽署的《關於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和《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被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上市公司收購人、重大資産重組的交易各方,以及這些主體的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等責任主體,嚴格實施聯合懲戒,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強化一線監管,提高監管有效性

  強化交易所、中國結算、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的市場交易行為監察監控,落實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責任。從大數據監管、全視角監控要求出發,打造獨立運轉、功能強大的市場交易一線監管部門。加強期現貨市場實時數據的交換共用,統一歸集數據資訊,實現跨市場監察。

  加強對公募基金流動性監管,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建立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綜合防控機制。對私募基金等“類金融機構”在“新三板”掛牌和融資活動,要深入研究並加強監管。加大對利用“舉牌”搞利益輸送、老鼠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仲介機構的監督檢查,督促其提高執業品質。落實隨機抽查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檢查人員、檢查結果公開的“兩隨機、一公開”制度,定期開展常規性檢查。

  完善會機關、派出機構、交易所、協會、其他會管單位的協作聯動監管機制,細化工作對接流程,實現對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的全方位監管協同。充分發揮派出機構貼近一線的優勢,重視從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過程中發現的風險苗頭、隱患,形成通暢的資訊上報、反饋工作機制。在風險處置過程中,重視資訊傳遞和共用,發揮全系統的工作合力。對註冊地和業務管理總部不在同一地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要加強派出機構之間的監管銜接和檢查配合,重大事項明確牽頭單位。加強資訊溝通和案例推廣,著力解決對同一監管對象的重復監管和重復檢查、同一類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尺度不一的問題。

  (四)強化風險防範,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建立健全債券市場風險防控體系、監測指標體系、債券臺賬和報告制度。加強債券回購風險管理,明確結算參與人責任,控制投資主體杠桿倍數,引入和完善債券估值,加強質押券折扣率動態管理。推動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信用違約處置機制。

  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規範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活動,摸底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妥善處理風險案件。規範私募投資基金運作,組織力量排查以私募基金名義搞非法集資、利益輸送等問題和風險,及時查處糾正。

  繼續做好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重點配合有關方面做好清理整頓和風險處置工作。抓好貴金屬類交易場所專項整治措施落實。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持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抓緊出臺線索發現、證據認定有關制度規則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稽查局、稽查總隊、專員辦、交易所和36家派出機構的稽查執法職能定位和分工協作機制,建立健全以調查組為基礎單元的組織管理制度和品質內控體系,加快形成定位準確、分工合理、特點鮮明、優勢互補的多層次稽查執法體系。優化專項執法的組織模式,嚴厲打擊重點改革領域和市場各方高度關注的違法違規活動。以破解取證難題、提高執法效率為重點,強化與通信、反洗錢等部門的外部協作,務實優化行刑銜接。

  (五)加強投資者保護工作

  研究出臺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發揮投資者保護局和投保基金公司、投資者服務中心的“一體兩翼”機製作用,動員市場主體與監管部門共同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創新投資者保護和服務方式,運用市場化手段,開展持股行權試點。持股行權要堅持普通股東的地位,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

  把投資者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投資者保護工作要更加貼近投資者和市場的實際需求,督促各市場主體多渠道開展投資者教育,充分揭示産品風險,引導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理念,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提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對投教基地的工作指導,鼓勵有條件的機構建設投教基地,方便社會公眾就近、便捷獲取教育資源。繼續擴大國民投資理財教育試點。

  開展熱線投訴直轉市場經營主體試點,落實市場經營主體的首要責任。推廣熱線投訴與調解對接。推進糾紛調解機制、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開展證券期貨仲裁試點。組織投資者保護的自查、抽查、檢查,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結果,強化內部約束和外部監督。

  (六)加快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監管保障

  2016年是中央監管資訊平臺建設的攻堅年。要持續推進監管業務需求數據集中統一到中央數據庫,加快歷史數據和新增數據入庫,確保數據出口、傳輸、入口和使用的安全,規範開展數據使用授權。啟動已上線試運作業務監管子系統的培訓、推廣、使用,使中央監管資訊平臺切實服務好監管工作。

  啟動中央監控系統建設。抓緊完成中央監控系統需求框架設計並投入建設,建成稽查案件線索及數據分析平臺。連通滬深交易所和中金所監控系統,實現會機關對期現貨市場交易情況的實時查詢、數據下載和處理等功能。

  強化資訊採集和分析研判。強化一線單位對市場資訊、數據、案例、政策執行以及建議意見的報送,切實發揮中央監管資訊平臺、中央監控系統的資訊整合作用。加強系統內、行業內形勢分析和資訊交流工作。

  做好證監會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全面梳理現有權責事項,分門別類,沒有法定依據的,予以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式辦理。擬取消和下放的權責事項,要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保留的行政權責事項,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則,制定行政權力運作流程圖,切實減少工作環節,提高科學化、規範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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