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聘任不合格高管 遭罰5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7-17 14:08:49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7月17日訊(記者 韋鷹) 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遭河南監管局罰款5萬元。
據悉,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違法事實具體如下: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5月18日,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任用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張海臣在永安産險漯河中支履行總經理職權。時任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總經理段浩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任用不具備高級管理人員資格的人員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河南監管局決定對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罰款5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河南監管局決定對時任永安産險河南分公司總經理段浩警告並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