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提供虛假資料 遭停新業務6個月
- 發佈時間:2015-07-17 14:07:5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7月17日訊(記者 韋鷹) 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資料的行為,河南監管局責令其停止接受鄭州市區銀保渠道分紅型險種新業務6個月。
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以購買食品飲料的名義報銷費用237200元,用於銷售渠道維護,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
提供虛假報告報表資料
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在2015年3月30日報送的報告中未就該公司虛假報銷費用的行為進行報告,存在提供虛假報告、報表資料的問題。
時任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總經理董贛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綜上,河南監管局作出如下處罰: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責令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停止接受鄭州市區銀保渠道分紅型險種新業務6個月(不含續期業務)(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
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時任長城人壽河南分公司總經理董贛警告並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