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並軌制落地 專家稱鐵飯碗時代終結
- 發佈時間:2015-01-16 16:14:4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姚慧婷
中國網財經1月16日訊(記者 王穎)近日,國務院發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標誌著業內關注已久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並軌制”,即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實行。
統一制度下的養老制度可能會受到地區發展差異、學歷高低和個人繳費年限的影響,是目前業內普遍關注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制度設計應當更加鼓勵勞動者去服務落後地區與提高自身素質。
繳費與待遇掛鉤的“新養老保險”
自2014年12月23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被明確提出後,國務院關於改革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決定於近日正式落地。新制度規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工資總額的20%和個人繳費工資的8%構成。而個人工資繳納的部分則設了繳費工資基數上下線制度:若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則按該平均工資數額的300%作為基數繳納保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範疇;若個人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該平均工資數額的60%加以計算。
而在養老金計發辦法方面,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養老金按月發放;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決定實施前已退休職工保持原待遇標準發放。
由此,有業內人士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新制度出臺意味著依靠財政的“鐵飯碗”出資養老的情況已經成為過去式,繳費將與待遇掛鉤,多繳多得,少繳少得,有利於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但也有分析人士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擔憂:這種統一劃歸的養老保險制度,並未考慮到由於不同區域經濟發展水準不同帶來的收入差異,以及由於學歷高低對於繳費年限計算帶來的某些現實影響。
地區差異與學歷高低或影響保險待遇
某保險界資深人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舉例表示,按照全國統一的測算標準,在假設都不超過個人繳費工資的上下線情況下,就讀于某高校的兩人同時畢業後分別到北京和西部某省的事業單位工作,月收入分別為10000元和4000元,上年度北京和某省的職工平均工資為5000元和2000元,則兩人的個人繳費工資分別為800元和320元。長此以往,等到規定退休年齡時,二人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將大為不同。該人士同時指出,不僅地域的經濟發展水準差異需要考慮, 學歷帶來繳費時長的差異也有待考量。依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和累計個人繳費年限,例如博士畢業生相較于高中畢業生,儘管學歷高收入高,但入職晚,繳費年限短,則可能帶來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會相較高中畢業生更少。
“但若博士生收入高於高中生,用多繳的方式能否彌補工齡短帶來的差距呢?”該人士如是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達了疑問。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諮詢了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郝演蘇對記者表示,對此問題,需要了解高中生畢業十年後和剛入職的博士生薪酬差異,即博士生的起薪點是否能超越已經工作十年的高中生個人養老賬戶金額。
“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全體勞動者,其制度設計既要體現公平,也要有政策傾斜。比如鼓勵人才向落後地區流動,支援勞動者多學習改造,提高自身素質等。”郝演蘇意味深長地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