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教授楊燕綏解讀“養老金並軌”改革決定
- 發佈時間:2015-01-15 15:04: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下午,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養老金並軌這一爭議話題,終於走出關鍵一步。
然而“決定”之後,仍有諸多問題尚待解答,無論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還是“職業年金”,都給人以無限的遐想空間。
疑問
“我今年退休,
15年的養老保險能視同繳費了嗎”
張家林(化名,60歲,北京市公務員,2015年4月將正式退休):我們這種基層單位,退休都是按部就班的,沒有什麼特殊性。雖然規定改了,我也沒什麼特別擔心的,因為養老金並軌説了挺長時間了,同事也討論過,最擔心的一撥人,是那些四五十歲的,他們擔心兩頭夠不著,利益受到損害。我這種“老人”就不太擔心,這次文件裏也説了,“保持待遇水準不降低”。
之前公務員退休,工資是和工齡無關的,這麼一改,就和工齡有關了,我想,工齡大於平均工齡的人,可能還會漲一些,因為不是説低於平均工齡的都不能降低嗎。説白了就是並軌不會虧,沒準錢還能多點。因為你要推進改革,得讓要退休的人安心才行。
按照我這個級別,現在退休應該可以拿5000齣頭,説老實話不算少,比我兒子工作拿到手的都多了。文件裏説:今後還要隨著經濟發展調整,“增量改革”這個“增量”,應該就是每年養老金還會有所上調,我預測像我這種級別,今後調的幅度不會太大。政府會把主要的資金用在調那些拿得少的,減少阻力。
我更關心的是,現在是不是要我補繳養老保險。畢竟15年的呢,這錢怎麼處理,是單位負責了,還是自己也要繳一部分?原來企業改革的時候,就是視同繳費,公務員呢?這幾個月是不是就得出具體規定?
解讀
並軌尚需具體財務方案
楊燕綏(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去年底開始,養老金並軌政策的推出就已經很明確了,本次推出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決定”,其核心還是“並軌”二字。原來老百姓總説,“一幫不繳費的人來決定繳費的事”,那麼從現在開始,這種情況就結束了。
從這次推出的“改革決定”來看,整體還是方向性的,接下來還有很多具體的政策要跟進。比如決定中規定了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8%,但這筆資金從哪列支,仍然沒有明確的説明。尤其是改革也涉及到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20%,應該不會都由政府財政承擔,但由誰承擔,並軌之後單位財務制度應該如何配套改革,現在只看到原則,仍然需要財政部門拿出具體的財務方案。
除了公務員,事業單位分為事業編和合同制,其中合同制員工已經加入了社保,這部分員工不在本次改革範圍內。原來的事業編,不繳納養老保險的也會納入改革,也就是説單位內部就會趨同了。
至於改革涉及的“老人、中人、新人”,政策已經比較明確,由於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5年1月14日才公佈,肯定涉及具體繳費問題,相信細則很快就會出臺。可以肯定的是,“老人”的養老金與改革前不會有太大變化。
疑問
“再扣12%,
連房租都不夠了……”
吳子亞(25歲,北京市公務員,入職兩年):按説我屬於已入職範疇吧,今後會有個過渡養老金,但我現在不太關心這個,我比較關心怎麼繳費的問題。
按照新規定,我要交8%的養老保險,還有4%的職業年金,這一下就12%,我本來到手就4000齣頭,如果再扣12%,就只剩3000多塊了,連房租都不夠了……
當然也有傳聞會給公務員漲薪,幅度還不低,但到現在也沒有準信兒。我的期望值是超過12%,能涵蓋要扣的這部分錢,還能再覆蓋一下物價上漲吧。
解讀
“退休越早,拿到的養老金就會越低”
楊燕綏:增加了養老金繳費,公務員的薪酬結構就發生了變化,增加了延期支付的部分,是對公務員薪酬結構的一種完善,不是單純的漲薪不漲薪問題。
本次“決定”中還有一個亮點,那就是在談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時候,明確提出了“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這是與以往不同的。
這一規則意味著,參保人員退休時的計發養老金金額,會隨著“老齡化變數”有所區別。尤其是隨著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的增長,退休越早,拿到的養老金就會越低。這是從政策上鼓勵延長工作年齡,以前的政策中,從沒有明確地提出過這個問題。
以往我們總説老百姓反對延遲退休,希望早退休,這種説法是不對的,回顧我們的養老政策,一直都在鼓勵早退休,而今後政策應該要引導老百姓,讓老百姓知道延長工作年限可以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水準。
疑問
“職業年金帶著跑,
企業年金呢”
張燕(事業單位員工,入職十年):我們單位的合同制員工早就繳社保了,按説並軌與我們沒有太大關係。但這次文件中提了“職業年金”這塊,相當於就是補充養老保險吧,文件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所以也應該有我們一份。
據我了解,年金應該收益要比普通的養老金收益還高一點,但我很懷疑單位會不會願意出這筆錢。事業單位現在陸續都在改革,假如這兩年沒有改革扣了4%,幾年後改製成企業了,我們這錢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如果這樣的話,我覺得還不如不改。
朱天南(企業員工):我原來在一家央企工作的時候,曾經有過企業年金,老實説數額也還不少。但交企業年金的時候,單位就説的很明白了,除非你幹到退休,否則一分錢也別想拿走。事實也是這樣,我離職後,新的單位沒有企業年金,我之前工作8年的年金都沒了。
所以作為外人,我覺得這個“並軌”還差得很遠,無形中給體制內的人又多了一份實惠。潛臺詞是退休金不降的同時,再加12%的職業年金。而且這筆職業年金是帶著跑的,只要是公務員系統,換單位都不怕,企業年金為什麼做不到?
解讀
“職業年金是強制政策,
收益取決於投資方式”
楊燕綏:文件中提到“職業年金”時,使用了“應當”這樣的詞彙,説明這是強制政策。“決定”中規定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一共是12%,還是比較高的。
職業年金完全計入個人賬戶,作為基礎養老金的補充,它的收益應該要更高,但具體收益如何,還取決於投資渠道及方式。
在此之前,我國已經建立了企業年金制度,應該説企業年金的運作本身是成功的。我建議職業年金的運作方式,可以參考已有的企業年金。
從目前的情況看,由於基礎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已經較高,企業負擔比較重,大多數企業無法再承受企業年金的成本,因此企業年金制度只有少數大企業在做。
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現在擁有企業年金的參保者約有60%,歐洲企業年金的普及率也在六七成,它們的目標都是要將企業年金普及。我們也應該朝著這個目標走,只不過近期還很難完成。
圍觀
“這是將公務員變成
普通職業的第一步”
普通凡人_3331:50—65歲的年齡段退休,應該以自願原則選擇,可以設好幾個退休工資檔次,幹的長,退休工資高,幹的時間短,退休工資低,這樣比較公平,因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
傅蔚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亞於廢除當年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
JayChan陳傑:並軌的實質意義不在於達到結果絕對平等,而在於繳費機制和計發方式趨同後所帶來的規則公正。公務員正常參與繳費,按照社會計算公式進行給付,不僅是對社會統籌部分的充裕,也使得養老金的計發方式更加合理,可以抵消之前部分機關養老金的水分。符合社會保障在二次分配上對公平性和持續性的要求。
鵬牌瑩笑Mkingod-Mkz:並軌後不同性質單位和各類崗位的基礎養老金將趨同,待遇差別主要體現在與單位效益和個人績效直接掛鉤的職業年金。個人貢獻多少與將來待遇産生關聯。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補充養老保險,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周蓬安:這是將公務員變成普通職業的第一步。今後還需要建立“能上能下”制度,讓公務員像企業職工一樣“易進易出”;建立一套合理的淘汰機制,然後是建立一套法制化的工薪制度,今後退休金即使有差距,也都無話可説了。
主筆 吳楠 插圖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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