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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手解決3600余萬建築農民工工傷維權難

  • 發佈時間:2015-01-05 20:05:2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近日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明確,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建築業工傷風險高,工傷保險待遇落實難的問題突出,工傷維權已成為該領域農民工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據人社部統計,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894萬人,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7263萬人,參保率只有27%。

  建築業目前從業人員近4500萬人,其中約3600萬人是農民工,李紅奎就是其中一位。

  2012年9月12日,李紅奎在北京某工地做運料小工,意外被高空墜物砸中頭部,造成顱骨骨折,在醫院治療了近一個月,出院後還是什麼重活都做不了。李紅奎打算申請工傷賠償,但是第一道程式就讓李紅奎犯難了——提交勞動關係證明,而他當初沒有簽訂任何用工協議。

  “我們團隊走訪的工地有幾百個,發現高達9成的工人既無勞動合同,又無工傷保險。其結果是受傷的工人難以獲得法律救濟。”長期關注農民工權益的公益組織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負責人李大君告訴記者。

  工傷認定鑒定程式和法律程式的複雜也加劇了維權的難度——要走完一個完整的工傷維權程式,總共需要3年又9個月,如果有延長,會到6年又7個月。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意見的一大亮點就是四部門的聯動機制。意見確定,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這一措施的力度是很大的。”金維剛説,“住建部門對建築行業更了解,而人社部門很難對所有施工項目進行督查。四個部門齊抓共管,對解決農民工工傷參保、維權問題十分關鍵。”

  意見規定,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並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李大君認為,這點很適合流動性大的農民工。

  以前,由於未將工傷保險費用明確列為建築施工企業不可競爭費用,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為控製成本,往往採取犧牲工人權益保障,放棄參加工傷保險。

  而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並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這樣,工傷保險的經費也就有了來源,而且實施動態管理,名單是可以換的,凡是參加項目的農民工都有保險。”金維剛説。

  但也有專家認為,一些“卡脖子”的因素仍然有待進一步解決。有專家指出,意見依舊強調勞動合同,假若勞動監察部門沒有辦法監督建築行業勞動合同的落實,在工傷認定時,工傷認定部門又咬住勞動合同不放,工人自己申報工傷的維權之路就很艱難了。

  李大君則認為,意見對“工傷拒賠”的涉事單位不具備約束力,應將“工傷拒賠”納入刑法範疇。

  “建築領域農民工工傷維權難,最根本還是用工不規範的問題,工程層層轉包到無資格的包工頭手裏,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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