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副主任:改革越是艱難 越要依法合規
- 發佈時間:2014-12-01 07:31:18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在近日召開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隨著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大都是比較難啃的硬骨頭。改革必然帶來利益關係的調整和法律關係的重構,因此,改革越是艱難,越要依法合規。
今年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收官之年。9年之前,國資委明確提出了中央企業法制工作3個三年目標,即:第一個三年要“建立機制”,第二個三年要“發揮作用”,第三個三年要“完善提高”。過去9年中,通過連續實施3個三年目標,中央企業“開創了企業法治工作的全新大格局”。
據悉,截至2014年9月底,中央企業全系統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戶數達到2584家。集團和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接近80%。中央企業全系統法律顧問隊伍超過兩萬人,其中持證上崗率達到83%。中央企業集團及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三項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9.98%、99.68%和99.6%,企業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明顯減少。
成績的取得固然不易,形勢的要求或更為緊迫。隨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國資委也提出了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要求。
黃淑和説,我國市場經濟立法進程將不斷加快,依法行政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深度和廣度將進一步加大,公正司法通過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得到有效保障,全民法治觀念進一步增強,“所有這些,都將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同時也對中央企業平等適用法律、公平參與競爭、依法合規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務和挑戰”。
同時,近十幾年來,中央企業經過跨越式發展,資産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顯著增加。國內外大企業經驗教訓表明,企業越大,其經營發展就越依賴法治。未來一個時期,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任務很重,提質增效和保增長的壓力也不小。面對宏觀經濟下行、市場需求不足、産能過剩以及融資成本偏高等不利因素,中央企業平衡短期增長與長期發展的難度將進一步加大。與此同時,中央企業還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內外部法律挑戰。從國內市場監管看,有關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的統一規範更加嚴格;從國際經貿規則看,對國有企業的特殊約束將逐步加大。
另外,黃淑和還強調,當前,中央企業主營業務伴生的傳統風險依然很多,重組整合遇到的風險問題錯綜複雜,國際化經營中的境外風險更加凸顯,社會各界對央企廣泛關注期待的輿情風險交織呈現。可以説,各種風險“警報聲”不絕於耳,中央企業對風險防範的需求比任何一個時期都更加迫切。然而,當前中央企業一些領導幹部運用法治化解風險的能力仍然不強,對法制工作的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因此,將央企法治建設全面提升到法治央企建設,這既是企業應對法律風險挑戰的現實需要,同時也是企業法治建設進程中要實現的一次新飛躍。
那麼,何謂法治央企?
他解釋説,首先,法治央企是依法治理的企業法人。要使法治成為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內化於心、外化于行的價值觀。企業治理結構要依法構造,各治理主體要按規履職。企業規章制度體系要健全完備,制度執行要嚴格有效。
其次,法治央企是誠信守法的經營實體。要帶頭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堅決杜絕違法牟利現象,為全民守法作出表率。要崇尚契約精神和誠信精神,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確保法律審核全面到位,企業經營發展的法律支撐和保障堅強有力。
此外,法治央企是公平競爭的市場主體。要在遵守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通過自主平等、規範有序的市場行為,引領帶動各類所有制企業共同營造法治化的市場環境。要重視倡導公平正義,自覺維護市場秩序,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進一步增強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軍意識,熟練掌握國際規則和東道國主要法律,逐步取得有關國際規則制定的話語權。
為全面推進法制央企建設,黃淑和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未來5年(2015~2019年)的總體目標:力爭再通過5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準,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準,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