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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把簡政放權向縱深推進 釋放投資潛力

  • 發佈時間:2014-11-05 21:34:1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這無疑將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投資創業便利化,從而進一步釋放投資潛力和市場發展活力。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以精簡前置審批,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

  “此舉有利於根治‘審批依賴症’,消除錢權交易的腐敗土壤。”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指出,簡政放權是全面削減和約束政府審批權、全面重構公權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制度創新,蘊含著改革創新的巨大正能量。

  今年3月份以來,“先照後證”等一系列旨在簡政放權的措施開始陸續實施,新登記註冊企業快速增長,市場活力進一步激發。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前9月,全國新登記註冊企業264.8萬戶,同比增長52.44%,如此高幅度的增長在以往並不常見。

  為更好地放開企業手腳,營造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以削減前置審批為代表的簡政放權腳步持續加快。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五個“一律”,以更大程度方便企業投資:

  ——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

  ——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

  ——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

  ——核準機關能通過徵求部門意見解決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

  ——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對確需保留的前置審批及仲介服務,要制定目錄,並向社會公佈。

  此前,工商總局配合中央編辦梳理確定了第一批31項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項目,國務院已審議通過並於8月12日發佈,工商總局已下發文件要求各地9月1日起實施;下一步,工商總局還要將現有前置審批事項中的大多數改為後置審批。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施天濤表示,把簡政放權推向縱深將進一步降低投資者創業成本,刺激投資積極性,有利於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等新興生産力的發展,有利於創造更多的就業與創業機會。

  會議在“簡政放權”的同時,進一步提出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投資項目建設資訊線上報告等制度,並公開有關資訊,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會協同監督的合力,讓企業在公平競爭市場中壯大做強。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認為,削減前置審批不是放任自流,在改革成果得到初步體現之後,“放管結合”將成為新常態,要從事前防範轉向事中監控和事後的追究懲戒。

  作為“放管結合”的重要一環,《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已於今年10月正式施行,條例規定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頒發榮譽等工作中,將企業資訊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對政府部門而言,要從“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對企業而言,則將真正實現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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