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培訓領導30天收19.8萬 老領導授課成賣點
- 發佈時間:2014-10-27 10:15: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官員“禁讀令”後仍有機構向受約束人員招生,部分領導幹部仍在參加高收費培訓
7月底,中央及相關部門頒布了嚴禁領導幹部參加高收費培訓項目的“禁讀令”,但記者調查發現,“禁讀令”頒布近三個月來,多地出現官員退學現象同時,一些高收費社會化培訓仍在向受“禁讀令”約束的人員招生,部分事業單位、國企領導幹部仍在參加多種形式的高收費培訓。
某單位黨委7成員上定制國學班
記者最近走訪的部分高校和培訓機構,都開設有針對領導幹部的高價培訓課程,一些機構甚至表示可“按需定制、到府服務”,還可為領導單獨“開小灶”。
近日,記者來到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培訓中心。一位負責招生的老師告訴記者,每年都有許多事業單位和國企到該培訓中心做內部培訓,今年也沒大的變化。近日該培訓中心就剛剛為深圳市的一家事業單位——某建築設計研究院開了一期內訓課。“一般員工的內訓預算是幾千元,內容有法律、商務談判、人文素養課等。”這位老師告訴記者,“該研究院黨委班子7名成員沒有上普通員工的內訓課,全部上的是單獨定制的MBA國學班,學費6.98萬元,學期一年半。”
清華大學在深圳的另一家培訓機構“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培訓學院”的項目部負責人極力推薦一項“商界精英實戰班”課程。“學費9.9萬元,至今已培訓約1.4萬人。”“目前每個班裏都有一些事業單位領導參加。”
老領導前官員授課成培訓班賣點
記者來到北京大學校區內的北大匯豐商學院一處後EMBA項目的招生辦公室,招生人員重點推薦了一款標明“黨政領導幹部行政級別正處級以上”參與的項目。招生手冊中,還公開列出多位前官員對口兼任授課名師,包括至少7名處級以上官員。
這位招生人員多次強調,“前官員、老領導授課”是賣點之一。根據申請指南,該培訓一年僅上課30天,不含考察差旅的年基本學費19.8萬元。據該負責人介紹,“在讀班級和10月下旬開班的秋季班中,還有國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記者還走訪了北大、清華本部周邊的一些商學院、培訓中心,除一些公開課程之外,均開設了內訓課程。
- 調查
高額培訓背後:年底突擊花預算經費
記者調查發現,“禁讀令”下,領導幹部參與培訓的理由多種多樣,花樣百齣背後,還暴露出圍繞培訓費預算的報銷“黑洞”。
預算到年底“不花白不花”
據了解,一些財政撥款單位參加培訓,是為了解決到年底“花不掉的培訓經費”。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培訓中心的一位知情人士説,深圳那家剛辦完內訓的建築設計研究院就是“還有40多萬元的年度預算沒花完,就以內訓方式突擊花完”。
在“花錢為主”的動機下,提升自我不再是一些幹部參與培訓的主要目的。在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培訓中心的官網上,“孫子兵法研究者”“廣東省性學會副會長”等頭銜的專家,被列為“師資力量”;向政府人員開放的“清華藝術品投資鑒賞高級研修班”課程包括“國內外瓷器博物館、古玩市場及高端會所實踐之旅”;還有種種可自定線路、按需收費的“遊學班”。
部分單位稱“被參加”培訓
東部一家國有金融機構人力資源負責人給記者出示的一份內網文件顯示,國資委幹部教育培訓中心曾發佈一份“選派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攻讀長江商學院2014年秋季EMBA的通知”:“8月31日報名截止,10月下旬入學,經協商後學費優惠為40余萬元。”
這位負責人表示,“多年來都有這類項目通知。有的是禁令前發的已經繳了報名費不知道上不上,有的行業協會至今還在發來會員培訓通知,原則上都要組織報名。今年的費用誰來出、出多少還在研究中。”
超預算發票可開“餐費”
根據今年1月起生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培訓費的財務報銷實行綜合定額標準,分項核定、總額控制。比如,15天以內的培訓綜合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天450元以內。同時,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等。
然而,為了便於報銷,一些培訓機構卻為客戶“暗中出招”。“超過單位預算,發票能開為餐費報銷。一些領導開個人發票時數額不想寫得太高,可開2萬-3萬元的發票,剩下的做到普通員工培訓費的大盤子裏。”一位名校商學院後EMBA項目負責人説。
-專家解讀
“禁讀令”有待細化並加強監督
三令五申下,個別幹部為何仍熱衷高價培訓?一些專家認為,“禁讀令”確實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但仍存在的亂象説明,還需要進一步細化監督細則,加大監督力度。一些基層幹部認為,天價培訓之風難以剎住,與規範仍待細化有關。
北京一家正就讀非學歷MBA班的事業單位負責人認為,這類班級的爭議之處在於公開教人“搞關係”。“可明確幹部可以自費上學,但原則上在讀及畢業後不參加校友會、同學會;已經參加這類俱樂部的也要退出。”他建議,清理整頓還要更細化,對學費總價超過一定數額的培訓劃出超標“紅線”。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等專家建議,公務培訓需要遵守“工作需要、學用一致、自願合理”的原則,進一步劃定細則:一是明確“內部培訓”的費用上限;二是對幹部入職、任職培訓等合理需求,應遵守現行差旅費、交通費等標準;三是加強培訓費預算管理。
此外,在一些商學院的校友會、同學會的網站名單中,仍有部分“退學不退會”的黨政幹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亟須清理這些政商利益錯綜的“小圈子”。“防止借培訓之名、行腐敗之實,是改作風、反腐敗的一項長期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