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市規範公共服務項目採購
- 發佈時間:2014-08-27 08:31:5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青海省西寧市財政局日前下發《關於推進我市公共服務項目政府採購有關事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推進公共服務項目政府採購的重要意義,完善政府購買服務中政府採購工作機制,嚴格規範公共服務項目政府採購流程。
《通知》明確了購買主體、承接主體、採購代理機構等政府購買服務過程中的政府採購當事人,還確定了購買服務的採購範圍和採購方式。
在公共服務項目政府採購流程方面,《通知》對加強公共服務項目需求管理,科學編報採購計劃,組織實施採購,簽訂購買服務合同,組織服務項目政府採購履約驗收等做了細化規定。其中強調,承接主體(供應商)確定後,購買主體(採購人)應當及時與之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明確服務提供的範圍、內容、服務要求、服務期限、績效目標、資金支付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採購人要對承接主體提供的服務實行全過程跟蹤監管,嚴格依據採購合同約定條款對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報告應具體到每一項服務要求的履約情況。對不按採購合同規定履約的供應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據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各有關單位及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要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律和有關規章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