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岫: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要遵循六點原則
- 發佈時間:2015-01-30 07: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在第二屆中國網際網路金融高層論壇暨第八屆中國電子金融年會上表示,網際網路金融作為與金融業務、金融風險、金融穩定緊密聯繫的市場行為,必然要求相應的金融監管。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需要遵守六點原則。
王岩岫提出了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一些思路。
一是線上線下合規一致。網際網路金融並不能改變或降低固有金融風險,仍需遵循線上與線下統一的監管標準,不應具有風險上的特殊監管待遇。經營機構應該把依法合規和穩健經營意識貫穿到金融創新的全過程。
二是資訊充分披露。網際網路的特徵是資訊透明,而不是資訊遮罩,網際網路金融的資訊透明度應該更高,資訊披露應該做得更好。創新業務要簡單透明,充分披露風險特徵等資訊,做到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産品、了解你的風險。不應使金融創新淪為過度承擔風險、規避監管和與客戶爭利的工具。從業機構必須提升業務透明度,接受市場監督,注重風險揭示、資金安全、銀行賬戶資訊安全等方面的問題。不能利用自身的業務優勢和技術優勢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包括客戶的知情權、個人資訊等,任何機構不得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擅自動用客戶資産或洩露客戶資訊。
三是重視投資者保護。從業機構要有核心風險控制能力和職業操守,把投資者的利益和資金安全置於更高的地位。為投資者做好必要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充分告知投資標的的重要資訊,持續地進行風險揭示,防範投資者與産品的風險錯配。
四是要有基本監管。要按照網際網路和信用風險管理的基本規律設定基本監管規則,可包括資本門檻、高管人員資質門檻、風險管理門檻、技術門檻等。從業機構要有基本的資本實力,有多大的資本,做多大的業務。
五是守住風險底線。從業機構要有深刻的法律意識,不要觸碰法律、特別是刑事法律的紅線。同時,從業機構要力爭避免經濟週期的影響,不僅在經濟向上時能夠賺錢發展,還應在中長期內,在發生經濟危機時,減少投資者的損失,不要引發系統性、區域性的風險。
六是堅持小微服務定位。網際網路金融應善於利用網際網路技術的優勢,通過科技創新、方法創新、模式創新,探索為小微金融需求提供豐富、便捷、經濟、實用的金融産品,成為傳統金融領域的有益補充,堅持做小微化、小規模、小標的服務産品。網際網路金融不適宜做大額融資的集資平臺,不應是大客戶的“提款機”,更不能規避國家産業政策,介入落後淘汰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