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動用公款理財:股市持續走熊 定會物極必反
- 發佈時間:2016-02-14 07:42:4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以理財為名 行貪賄之實
——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原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高玉奇違紀問題剖析
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視組到武漢市青山區巡視時發現,青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高玉奇在任青山區建設局局長時擅自動用基建資金購買理財産品,並造成鉅額虧損。
2015年3月,武漢市紀委對高玉奇有關問題立案調查。經過兩個多月緊張縝密的調查,高玉奇收受他人財物、貪污公款、設立小金庫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浮出水面。同時,高氏父子一段跨越近4年的秘密理財之路也逐漸清晰地呈現出來。
拉開高玉奇辦公室的抽屜,裏面存放著厚厚幾沓個人借款收息的單據、股金證書、投資入股協議書、理財快訊等股權債權證書及銀行理財産品資料。
“22萬,5.7%,2014.5.8—10.31,轉60天,2014.11.6—2015.1.5,5.1%”,這是高玉奇在某銀行資産管理交易業務協議書上寫的一串數字。在另一份理財産品協議書上,“預期收益起始日”、“最後到期日”、“最終理財金額”、“預期年化收益率”被分別圈明標注了,並在旁邊加注“保本收益,利息5267元”。
不難看出,這是一個對理財興趣濃厚的人。然而,隨著胃口越來越大,高玉奇不再滿足於“小打小鬧”,而是迫切希望“做筆大的”,在貪慾的驅使下,他將黑手伸向了自己管理的鉅額公款。
貪念起,閒聊之中覓商機
2009年9月,時任武漢市青山區建設局局長的高玉奇,兒子高越大學畢業後成為某銀行的一名客戶經理。年末的一天,父子倆在公園散步時,兒子向父親透露了一個資訊:由某銀行發售、某信託公司監管、某投資公司具體運作的“YJ5期”理財産品近期將面向社會招募發行,希望父親能夠聯繫幾家企業購買該産品,這樣不僅可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業績,投資公司還會支付一定的好處費。
想到既能“有效利用”區建設局“閒置”的建設專項資金,又能提升兒子的工作業績,並且還能得到一筆可觀的好處費,真乃“一石三鳥”,自詡善於理財的高玉奇想出“妙招”:由區建設局出資1800萬元、區建設局二級單位武漢市摯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摯誠公司)出資220萬元,以摯誠公司名義購買2020萬元理財産品(其中20萬元為手續費)。投資公司為了儘早達到募集規模提前運作,答應給予高越50萬元的好處費。
高氏父子自以為踏上了一條秘密的理財之路、發財之路,根本沒想到卻是父子二人的毀滅之路。
手段高,瞞天過海簽合同
動用2020萬元專項資金進行理財,在常人看來這絕對是瘋狂之舉。然而,高玉奇的瘋狂不是憑空而來的。因為區建設局在財務上基本都是高玉奇“一支筆”,且二級單位摯誠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有獨立的核算賬戶,但是其人、財、物全部由區建設局打通管理使用。這也正是高玉奇能夠瞞天過海,擅自動用2020萬元的重要原因。
為了簽訂合同,高玉奇首先極力安撫分管財務工作的副調研員徐某,“某信託公司是正規單位,信譽好、實力強,不會出事的,有問題我擔著,你莫怕!”“現在市、區財政‘分灶吃飯’了,市財政以後不管我們了,區裏也沒有錢,不賺點錢不行了”。面對自己頂頭上司既有“擔當精神”又“合情合理”的決策,徐某也轉變了起初的反對態度。為了掩人耳目,高玉奇告訴徐某,此事除了單位出納之外,不能告訴其他任何人。然而,要以摯誠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需要蓋摯誠公司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何某的私章。何某的私章一直由徐某保管,但公章由摯誠公司職員王某保管。為此,高玉奇讓徐某直接把合同翻到需要蓋章的一頁且蓋住其他內容,告訴王某“是高局長讓蓋的”。
2010年2月,一份摯誠公司投資2020萬元購買理財産品的合同就這樣秘密地簽訂了。
行情變,理財之路生變數
“中國股市在長達七八年的持續走熊後,肯定會物極必反,只要抓住了這個機會,就會為建設局大賺一筆。”從高玉奇的懺悔材料中,不難發現其目無法紀、極度自負的心態。
事實上,“YJ5期”理財産品凈值從第三個月起就開始虧損,到了2010年六七月份的時候虧損得只剩90%了。但高玉奇始終相信還會升起來。當時,高玉奇判斷自己將會在區建設局連任,這樣就有時間扭虧為盈。於是,高玉奇又讓高越于2010年8月秘密同投資公司簽訂了一份《關於資産管理的戰略合作協議》,內容大致為,五年期滿時投資公司至少保證摯誠公司的本金安全,時間則倒簽至2010年1月26日,給人一种先有保障協議再購買理財産品的假像。
然而,形勢的轉變卻讓高玉奇始料未及。2011年4月,高玉奇擬被提拔為副區長,組織將對其進行離任審計。為了應付審計,高玉奇又讓徐某編造了一份所謂的《專題會議紀要》,內容為經集體研究決定購買理財産品,收益用於解決辦公樓建設及彌補事業人員經費,落款時間為2010年1月21日。由於高玉奇的包裝,再加上未能嚴格依法審計(區紀委已對該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這次審計並沒有對高玉奇的理財計劃造成實質影響。
但是,一年後行情的巨變,卻讓高玉奇的秘密理財行動徹底曝光。2013年6月20日,因“YJ5期”理財産品持續虧損且跌破了基金凈值0.7的警戒線,某信託公司強制清倉,提前終止了信託計劃,並於2013年7月22日回款給摯誠公司1321.4萬元,這意味著以摯誠公司名義購買的“YJ5期”信託産品虧損了698.6萬元。
至此,高玉奇的理財之路徹底被阻斷。
恣意為,威逼利誘補窟窿
“參加工作39年來從未認真地、系統地學習過法律知識,稱自己‘法盲’也不為過”。高玉奇在懺悔材料中這樣寫道。然而,一個自我評價為法盲之人,此時的身份卻是青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面對自己膽大妄為之舉導致的近700萬元的鉅額虧損,他又是如何應對的呢?
事情暴露後,高玉奇立即給區建設局時任局長李某發了一條資訊,主要是説購買理財産品及導致虧損的責任在自己,要求區建設局出具一份書面報告,自己會簽署意見分擔責任,同時希望能將剩餘的資金繼續購買投資公司的其他理財産品,以確保合作協議的履行,並再三囑咐,此事不能上黨委會討論,否則自己就不管了。然而,區建設局並沒有屈從,經黨委會研究後,決定不再繼續購買理財産品並準備聘請律師與投資公司打官司。
為了彌補虧損,儘快平息震蕩,高玉奇讓高越約見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某。對於二人的見面,高玉奇進行了一番精心策劃。
在見面時,僅以區委政法委書記及高越父親的身份出現(直至案發後,李某才知道高玉奇介入此事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才是購買“YJ5期”的決策者),營造出兒子闖禍父親出面解決的假像。在對事件的認定上,將其定性為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屬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在談及賠償問題上,強調投資公司在操作上存在失誤,虧損的都是摯誠公司員工的看病錢、養老錢,如果處理不好,大量職工將會到投資公司圍門堵路,投資公司的生意、形象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在彌補虧損事宜上,強調為了避免事態擴大對高越的工作造成影響,將掏錢幫兒子承擔一定比例的虧損。經過三個回合的威逼利誘,最後投資公司作出讓步,同意共同出資彌補虧損,截至案發時投資公司陸續賠償了約300萬元。
苦果嘗,腐敗到家家必破
案發時,高玉奇57歲,高越28歲。父子感情深厚,經常在公園散步談心。然而,這種溫情的生活場景卻被高玉奇瘋狂的行為斷送了,不僅自己被紀檢監察機關調查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高越也因涉嫌共同受賄于2015年4月被檢察機關立案批捕。導致這種悲劇的原因,我們從高玉奇的思想蛻變過程及對兒子的過分關愛中或許可以得到答案。
“在後來的工作中,和老闆、商人接觸多了,看到他們衣食住行的奢華,吃喝玩樂的隨意,我覺得自己在他們面前顯得很寒酸”。“思想防線放鬆了,慢慢跟著老闆們一起‘瀟灑’,稱兄道弟,鶯歌燕舞,不亦樂乎。對老闆們送的幾千、上萬的現金紛紛‘笑納’”。這是高玉奇在懺悔材料上的自我剖析。
另據武漢市紀委調查發現,高玉奇在得知高越接受施工隊老闆所“贈予”的10萬元後,第一時間不是對兒子進行訓斥和約束,而是讓其留著自用;兒子工作地點離家較遠,高玉奇直接打電話給工程施工隊的老闆,讓其買一輛小汽車以借用的名義給高越上下班使用;兒子剛參加工作需要拓展客戶,高玉奇又直接聯繫工程隊施工老闆,讓其安排飯局,親自出馬幫兒子同一些存款大客戶建立關係……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為官者對家庭有愛,為父者對子女有愛,這本是人之常情,但是這種愛卻不能突破紀律的底線和法律的紅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對財富的經營和打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能僅憑自己的一廂情願恣意妄為,更不能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否則,高氏父子的悲劇人生就是最沉痛的前車之鑒。(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