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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應聘快遞員遭拒 起訴郵政就業歧視獲立案

  • 發佈時間:2015-02-01 08:35:10  來源:新京報  作者:劉洋  責任編輯:孫毅

  剛大學畢業的吉林籍女孩馬玉在京應聘快遞,適用兩天后遭拒。近日,馬玉起訴了“北京市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郵政速遞),認為其在招聘時存在性別歧視。目前,順義法院已進行立案。

  試用兩天 因不招女性未能簽約

  吉林籍女大學生馬玉,去年畢業。當年9月,她通過網站應聘北京郵政速遞快遞員一職,並爭取到某營投部的快遞員試做機會。

  “營投部員工都很驚訝,説從沒有過女快遞員。”馬玉説,她隨後跟著師傅試做了兩天快遞。每天7點多她就到營投部,和師傅一起裝貨,駕駛三輪車往片區送貨。

  一天下來,要往返營投部四趟取貨、送貨,最多的一次拿過一百多件,挨家送。雖然辛苦,她覺得做得來。

  “最沉的件也是用箱子裝好的,很好搬。”馬玉説,她認為自己能勝任這個工作,並且主任口頭同意簽約,隨後她還做了入職體檢。但到了10月8日簽約日期時,馬玉得到的消息卻是再等一週。一週後她又被告知再等。最後她詢問主任助理後得知,因其是女性,總公司不批准簽約。

  起訴快遞公司歧視女性

  馬玉説,她通過網路看到了“曹菊”、“黃蓉”的維權案,都是因為工作“限男性”被拒之門外,因此自己也決定找律師維護權益。

  其代理律師李艾介紹,馬玉的訴訟請求是要求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李艾説,平時她也見到過女快遞員,而本案中原告卻因是女性被拒之門外,是行業的歧視,企業應當承擔相應後果。

  昨天,順義法院表示該案已經立案,將進一步審理。

  截至發稿記者未能取得北京郵政速遞的正面回應。

  ■ 追訪

  多家快遞直接拒絕女應聘者

  新京報記者通過招聘網站查看物流系統快遞員的招聘資訊,發現的確有部分招聘資訊首要條件就是男性。

  記者撥打一家國內知名速運公司的人事部電話,對方聽説女性應聘快遞員直接拒絕。

  “我們不招女快遞員。”這名工作人員稱,快遞員的工作時間是早七八點到晚上九十點,經常要搬運100多斤的貨物,女的根本搬不動。

  某大型網上商城的配送員也稱,他們公司配送員都是男性,只有客服和總公司的工作人員是女性。“不止我們一家,整個快遞行業都是這種情況。”

  ■ 專家聲音

  “不應為女性設就業門檻”

  為職場女性維權的中華女子學院法律系教授劉明輝也在代理這個案子,她希望通過這個案件,使得相關法律法規加以完善。

  劉明輝説,《勞動法》第59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附錄中,規定女性不能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比如連續負重不能超過20公斤等。“這個法條是出於對婦女的照顧,但是客觀上又是對婦女的一種歧視,設置了高入職門檻。”劉明輝説,希望通過這個案例,敦促立法部門修改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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