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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互助非保險“正規軍” 游離監管惹爭議

  • 發佈時間:2016-04-19 07: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宋毅  責任編輯:郭偉瑩

  近日,一份來自保監會的內部文件將一個名為“夸克聯盟”的網際網路平臺推入風口浪尖。

  在這份財險部遞交的名為《建議關注網際網路公司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存在的風險》送閱資訊中指出,實踐中一些網際網路公司脫離保險監管,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對消費者利益保護和市場秩序維護帶來隱患,並將“夸克聯盟”作為案例點名。

  夸克聯盟COO(首席運營官)張政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所傳文件是一份內部行文,保監會此舉是作為政府部門履行正常的監管工作,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保監會任何形式的相關通知,因此不便對此做出回應和評論。

  張政對記者強調,夸克聯盟做的事屬於網路互助,本質上與保險、相互保險不存在直接關係。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類似夸克聯盟這樣的做法是在打監管的擦邊球,但也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以不損害消費者利益為前提,市場應該對創新及多樣性競爭持寬容態度。

  駕車互助計劃會員日增均千人

  在上述閱送資訊中被點名的實為夸克聯盟發佈的“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消費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費用即可成為會員,若會員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交強險和三責險賠付後,超額部分可享受最高80萬元車損和人傷保障額度。

  夸克聯盟在網站上對互助計劃相關資訊予以公示,4月11日記者查閱網站時“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會員人數約3萬人,互助金額達34萬餘元,到13日,會員人數升至3.1萬餘人,互助金額近36萬元。若按照該計劃3月18日上線計算,平均每天約有1000余人成為該互助計劃會員。

  此外,夸克聯盟還涉及“綜合意外互助計劃”等5項互助計劃,根據夸克聯盟微信平臺“保保集微服務”公眾號發佈資訊顯示,夸克聯盟至今共産生3例互助事件,首例互助事件每位會員均攤互助金額1.34元,2、3例互助事件每人共計均攤1.06元。

  據送閱資訊披露,夸克聯盟是“保保集”旗下産品,由上海卓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公司無保險經營及保險仲介資質,其十余名工作人員均為IT及網際網路從業背景,無金融保險從業經驗。

  “網路互助這一事物本身在國內還太新,大家有不同的解讀很正常。”張政對記者表示,“為什麼很多人會將這個産品跟保險聯繫起來,因為這個産品或這個保障計劃本質目的是風險保障,而一旦講到風險保障,大家可能就會自覺不自覺想到保險,但實際上社會互助是在一個成熟社會體系裏由來已久的自發風險抵禦機制,只不過現在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大家有一種新的工具,把社會互助這件事以更大的範圍、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做起來,夸克聯盟做的事情就是給社會公眾的自發互助行為提供了一種新的技術手段。”

  事實上,類似夸克聯盟的網路互助平臺已不鮮見,被看做國內首個網際網路互助平臺的“e互助”目前也已積累了幾十萬會員,互助金額已達到近1600余萬元。

  記者注意到,雖然都將自己定位為網路互助平臺,但各傢具體運作方式有所不同,如有的平臺會員加入需要先繳納一定會費,而有的平臺僅註冊即可。對此,張政解釋道:“為什麼要給會員設9元資金門檻,因為我們的工具是要幫助用戶能夠享受到互助權利,同時也能夠有效履行互助義務,用戶參與到平台中就提供了一種互助承諾,我們必須確保客戶的承諾真實有效,也就是當用戶真正有救助需要的時候,這筆資金的救助能力是真實存在的。”

  在保監會閱送文件中提及,夸克聯盟吸納會員費在公司內部形成資金池,規模應該在400萬元以上。

  關於會員費的運作情況,張政對記者表示,募集的資金會存管到銀行,定期發佈資金的收集使用情況,包括每一筆救助使用資金事由和救助事件本身向所有用戶透明公示,劃轉記錄也會一筆一筆非常透明地給到用戶。 網路互助即是相關平臺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撮合功能,推動會員之間通過協議承諾承擔彼此風險損失。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網路平臺推出的“互助計劃”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與保險産品存在本質差異,主要體現社會公益性質;此外,“互助計劃”與相互保險經營原理不同,且經營主體並不具備合法的相互保險經營資質,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何為網路互助? 有何不足

  1、賠付預期不穩定

  2、定價模式相對粗放

  3、公信力容易遭到質疑

  4、可持續性模式不完善 有何潛在風險

  1、道德風險

  2、資金管理風險

  3、互助糾紛難處理

  監管滯後現尷尬 

  網際網路的出現無疑加速了各行各業的創新,而在此過程中監管備受挑戰。

  “監管層認為夸克聯盟類的平臺做的是保險業務,但是他們沒有保險資質,所以被視為違規,但夸克聯盟自己又説自己不是保險業務,是網路互助,任何一個新事物的出現都會面臨尷尬。”一網際網路保險行業分析師對記者説道。

  張政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夸克聯盟是不同於保險的一種互助新興形態,保險業務形態為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且在風險發生前根據對風險預測事先厘定費率,保險機構銷售保單給用戶,而網路互助是用戶之間形成彼此相互救助的權利義務關係,換句話説,夸克聯盟並沒有參與到救助的權利義務當中,只是提供了一個工具,同時夸克聯盟是在風險真正發生後才發起用戶籌集資金,實施救助,不事先收取保費。其次,從共同抵禦風險角度講,人類社會有很多抵禦風險的工具,包括保險、社會保障、救助等,網路互助從某種意義上説是互補的一種形式。

  此外,張政也認為,網路互助與相互保險也不同,主要因相互保險無論從法律關係還是費率、資金籌集方式等都符合傳統保險的範圍。

  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朱俊生看來,網路互助雖有相互保險雛形,但還不是真正的相互保險。“按照對相互保險的界定,會員是‘保東’,即既是保戶,也是東家,是東家就享有分紅權利,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利,包括董事會建立等,網路互助不具備這些特徵。

  保監會曾于2015年初就《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徵求意見,其中對相互保險的界定為“具有同質風險保障需求的單位或個人,通過訂立合同成為會員,並繳納保費形成互助基金,由該基金對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活動。”

  相互保險組織的會員享受的權利包括: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並享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和參與該組織民主管理的權利;按照章程規定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分享盈餘的權利;按照合同約定享受該組織提供的保險及相關服務的權利等。

  而保監會也先後兩次對相關風險進行提示,2015年4月保監會發現有關人員編造虛假相互保險公司籌建項目,試圖通過承諾高額回報方式吸引社會公眾出資加盟,涉嫌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擾亂正常金融秩序。10月對“互助計劃”等類保險活動發出風險提示,認為部分“互助計劃”經營主體借保險尤其是借相互保險名義進行公開宣傳、銷售,存在諸多潛在風險,消費者需警惕此類機構以相互保險名義騙取錢款。

  “對風險提示是必要的,主要是看這些互助計劃是否有明顯的誤導行為,是否有明顯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主動,如果排除這兩點的話,目前有些互助計劃針對保險業的一些不足是很好的嘗試,應該歡迎這種競爭和市場多樣性的嘗試。”朱俊生強調,“但如果是出於目前的互助計劃沒有納入保險監管以及對傳統的保險業務有一定潛在衝擊就試圖予以否定,則不妥,法律永遠是滯後的,對創新的東西要寬鬆。”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隨著保險牌照價值的不斷飆漲,意欲謀求保險牌照的企業蜂擁而至,其中也不乏看好相互保險公司的企業。如四家創業板公司湯臣倍健騰邦國際新國都博暉創新此前就宣佈要參與發起設立信美相互人壽保險公司,據悉申請此類牌照的機構已達幾十家。

  “傳統保險公司的申請愈發睏難,且從籌備到運營門檻高,而隨著相互保險組織管理辦法出臺,大家看到了進入保險業的新切入點;此外有了網際網路平臺給了這些申請機構好的時機和工具,從國外經驗看,相互保險公司原來主要集中在一個地區發展,速度很慢,現在網際網路超越了地域距離,且門檻較低,可實現較快的發展速度,因此現在受到廣泛關注。”上述網際網路保險分析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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