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償付能力信披啟動 太平人壽打頭陣
- 發佈時間:2016-03-25 09:20:15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償二代”體制下,險企償付能力資訊披露工作正步入正軌。
3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償付能力資訊披露”欄目近日已正式上線,太平人壽成為首家在該欄目披露相關資訊的險企,分別從風險綜合評級、風險管理能力和流動性風險等多個維度進行資訊披露。
協會償付能力信披欄目上線
今年初,保監會宣佈于一季度起正式實施第二代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並稱此舉有利於中國保險業抵禦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同時還有助於引導該行業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在“償二代”全面落地的情況下,險企的資金運用風險和償付能力成為大眾關注的熱點。為了讓險企的償付能力資訊更加透明,保監會也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1~17號)》文件中的第13號文件中提到了關於險企償付能力資訊披露的內容。
文件顯示,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官網上披露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並同時向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供網頁連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在官網上設立專欄,建立和維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的連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為落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資訊披露工作,中保協在去年就開始規劃“償付能力資訊披露”欄目,經過近一年的建設,該欄目于近日正式運營,太平人壽也成為首家披露的保險企業。
太平人壽成首家披露險企
從披露資訊來看,太平人壽2015年四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59%,較上季度增長了11%;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71%,與上季度持平。
根據太平人壽披露的資訊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年簽單保費820.98億元,年末總資産合計3109.25億元,省級分支機構達37家。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1號: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關於公司分類標準的規定,太平人壽屬於I類保險公司,在2015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分類監管評價中都被評定為A類壽險公司。
除卻償付能力和風險管理,太平人壽的流動性風險也有所降低。披露資訊顯示,2015年季度末,太平人壽凈現金流為171億元,綜合流動比率為111%。太平人壽表示,公司流動性覆蓋率及未來三個月內綜合流動比率較上季度(末)有較大改善,上季度(末)臨近贖回日的次級定期債務在本季度(末)已償還,短期負債壓力有所緩解。
太平人壽的償付能力資訊已經披露,那麼,其他險企的償付能力資訊何時上線呢?
中保協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償付能力資訊披露的欄目和流程是按照保監會通知要求進行的,具體的截止披露資訊時間,通知上也有規定。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3號文件顯示,非上市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後30日內,披露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當在第1季度和第三季度結束後30日內,披露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在披露半年度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的同時,披露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的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
近期,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已經發佈了2015年年報,新華保險也將在下周發佈去年年報。按照文件要求,上市企業的償付能力資訊披露或將於不久後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