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參保繳費累計滿15年 退休可按月領養老金
- 發佈時間:2016-02-23 09:01: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參保繳費15年後,在達到退休年齡後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日前,人社部發文稱,正在健全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人社部指出,有些年輕人覺得,養老這件事聽起來還很遙遠,有錢不如幹別的,不用那麼早參保繳費。而有些已經參保的中年人覺得,已經繳滿15年了,再繳下去並不划算。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參保人退保的現象。
就此,人社部表示,持這些想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實這種做法並不"划算"。人社部強調,我國正在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退休人員退休時領的養老金,與其工作時的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準高低直接相關。繳得多、繳得長,領的養老金水準自然高。而這15年只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能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人社部稱,對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來説,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相應的計發月數。由此可見,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息息相關。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水準就越高。"一個人每月繳納300元,連續繳費15年,與每月繳納600元,連續繳費25年,兩種情況下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差距很大。"相關負責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