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管産品投資範圍將增加信託資産
- 發佈時間:2016-01-14 07: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保險資管産品投資範圍醞釀放寬
開展資管産品業務的機構,有望由現行的保險資管公司擴圍至養老保險公司
試點3年,醞釀新規。
《證券日報》記者近日獨家獲悉,為適應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發展,防範投資風險,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投資範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投資範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産,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産品的申報工作。
另外,根據《徵求意見稿》,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將不再是保險資管公司的“專屬”業務,養老險公司有望參照同樣的規定開展資産管理産品業務。
增加信託等投資品種
自2013年2月份重啟試點後,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內又稱組合類産品)業務有望迎來旨在令其進一步規範發展的新規。《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上述保監會資金部《徵求意見稿》顯示,其欲對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投資範圍進行調整,並明確創新型資管産品發行流程相關規範。
關於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的投資範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佈的《關於保險資産管理公司開展資産管理産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産品投資範圍限于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産支援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産投資計劃、項目資産支援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産。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産品投資的基礎資産範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範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保險資金可投資範圍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014年2月份中國保監會發佈的《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將保險資金可投資資産分為五大類,包括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和其他金融資産。其中,其他金融資産包括集合信託計劃、銀行理財、金融衍生品、項目資産支援計劃以及其他保險資管産品等。
一位保險資管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稱,此次《徵求意見稿》對於資管産品業務投資範圍的最大變化在於“增加了信託”,相較現行規定相當於有了很大程度的放寬。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創新型産品的申報流程,給出了指引。”該負責人稱。
《徵求意見稿》根據基礎資産的不同欲將保險資管産品分成兩類:基礎資産範圍在保險資金可投資範圍內的,為普通型産品;基礎資産範圍超出保險資金可投資範圍的,為創新型産品。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資管公司獲得産品業務資質且完成普通型産品發行後,可以申請發行創新型産品。保險資管公司申請發行創新型産品,需進行産品創新能力備案。申請發行創新型産品,實行首只産品風險評估、同類産品事後報告的模式。
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發行資管産品時,應當通過保監會指定的資産交易平臺進行登記、發行、交易轉讓和資訊披露,並且按照《通知》規定向保監會提交事後報告。
擴圍至養老保險公司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欲將開展資管産品業務的機構,由現行的保險資管公司擴圍至養老保險公司,後者開展産品業務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依照此前保監會《通知》中給出的定義,保險資管産品是保險資産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向投資人發售標準化産品份額,募集資金,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産託管人,為投資人利益運用産品資産進行投資管理的金融工具。産品分為定向産品和集合産品,前者認購門檻3000萬元,後者投資門檻100萬元,投資人為保險機構等機構主體。“門檻是100萬元,比拼的是各資管公司的投研能力。”某保險資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資人士如此評價這一業務。
而在養老險公司人士眼中,這一業務的發起機構擴展至養老險公司並不突兀,“養老險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資産管理機構,本身就有包括年金、以養老保障為目的的資金受託管理等具有資産管理性質的業務,養老險公司現在也在向資産管理機構轉型。”一位養老險公司高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不過,這位養老險公司高管也表示,獲准開展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符合養老險公司向資産管理機構轉型的發展方向,但開展這一業務的壓力也大,要做好並不容易,畢竟資管領域的競爭激烈。
試點以來,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開展業務的保險資管公司不斷增多,保險資管産品類型不斷增加,投資範圍不但覆蓋國內傳統投資及另類投資領域,還覆蓋到境外投資品種的産品。比如,某保險資管公司發行了多只投資于證券公司融資業務的債權收益權資管産品,同時,其發行的“全球新股及流動性機會資管産品”欲在全球範圍“打新”,産品中不超過40%的資産投向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資産。
對於發展規模,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截至2014年6月底,保險資管産品規模為611億元,普華永道預計,目前保險資管産品業務規模在1000億元左右,佔險資運用餘額的1%。未來,保險資管産品業務將由現行的試點調整為對行業完全放開。
保監會資金部要求各資管公司結合市場及自身發展實際情況,將對《徵求意見稿》內容的書面意見於2015年12月31日前反饋。